第146部分(2 / 4)

小說:大唐晉陽公主 作者:莫再講

“沒想到你也和你父親一樣,是個性情中人,罵起人來也是。”李明達失聲笑嘆。

“難道公主不氣嗎,我一個旁觀者見了都氣成這樣。”

“剛反思過,倒覺得這事是我心急了。自古以來想法,豈能是朝夕可立刻改變的事。倒是該循序漸進,慢慢來才比較更讓人接受。就如春雨,潤物細無聲。”李明達解釋道。

魏叔玉點了點頭,直嘆還是公主境界高。

……

太極宮。

李世民從得知李明達被刺殺的訊息後,便勃然大怒,對總領侍衛周常懷以失責之罪嚴懲,又將程處弼從三品貶為六品。

待李明達回來後,李世民就立刻下令,命她從今日起不得出宮半步,更不許去那什麼刑部冒險。李明達欲分辯,卻被李世民厲聲喝止了。

“倒也沒什麼別的,就差最後懲處一步。我都寫好了,阿耶看一看?”李明達乖巧地把她在回宮之前,寫好的東西呈上。李世民撒火在她意料之中,但她還是希望案子能有始有終,因怕別人來辦有疏忽之處,遂把名單都整理好了。

李世民接了下來,隨即對李明達道:“不容再言,乖乖回屋待著。”

李明達應承,低著頭下去了。

方啟瑞把他剛得了的摺子奏上,“求婚晉陽公主的摺子又來了。”

李世民放下手裡李明達剛給的,就接過方啟瑞遞來的,眉頭狠皺,“我以前真說過要他尚了兕子的話?”

方啟瑞看眼李世民的神情,緩緩點了點頭,“聖人以前……是說過,但卻沒想到那邊竟敢主動提出。”

第106章 大唐晉陽公主

李世民皺眉瞧了眼摺子裡內容,便丟了下去,嘆道:“年紀大了,便越發不要臉。”

“左右聖人現在也沒有合適的人選,何不先看看再說,好歹也算是望族。”方啟瑞輕聲建議。

提到‘望族’,方啟瑞還生怕李世民計較,特意觀察了下聖顏如何。

李世民“嗯”了一聲,倒也贊同方啟瑞的話,隨即把摺子推到一邊,準備稍後再議。

當下房玄齡來覲見,李世民問了其子房遺直的情況,得知自家女兒聰明機靈地幫忙找了解藥出來,李世民頗為有李明達這樣的女兒感到驕傲。

“這‘互相幫’惡行昭昭,既已囂張至而今地步,斷然不可留存,懇請聖人派兵搗毀,一個不留。”房玄齡鏗鏘建議,一貫文雅的他難得會有今日這般動怒的情形。

李世明也有同感,立刻批覆了房玄齡的請旨,令周常懷和程處弼二人戴罪立功,協助刑部侍郎李大亮搗毀‘互相幫’。且對所有可查的參與者按罪論處,如石紅玉、啞巴廚子四兄弟等人,當即斬立決,不必再等明天。而與齊飛共同參與偷盜金礦的山匪及其互相幫另外九名成員,隨即也在次日被緝拿歸案,以斬首論處。至於只是輕淺涉案的貴族以及東宮官員,則以連降兩級作為懲處,包括駙馬都尉杜荷。

而對於那些潛藏的互相幫成員,李世民自然也不會放過,著命刑部侍郎李大亮主審調查。可懸賞緝拿,但凡有提供可用線索者,從普通參與者賞帛十匹始算,劃分等級,直到幫派裡主要人員可達賞至萬匹帛。

不僅如此,為防止訊息洩露,相關人員逃竄離開長安城,整個長安城禁嚴七天。對外名義上則是以“緝拿城內通緝要犯”為由。

這七天內,長安城內可謂是談‘幫’色變,大街上時常兵馬路過,也時常會看見某一戶看似普通的人家被士兵突襲,拿人帶走。如此辦案的結果,的確不可避免地令長安城內百姓人人自危,但也有奇效。程處弼等人隨即在拷問被緝拿的幫派人員中,得到了重要線索,最終順藤摸瓜,得知‘互相幫’另一護法的安身之處,正是平康坊販賣吐蕃香料等物的“四季如春”鋪子的店老闆。因程處弼以前曾跟李明達來過這間店鋪買過香草,故他對當時的店老闆頗有印象。但這次緝拿時,程處弼發現所指認的店老闆確與之前所見的那位不同,此人更為年長些,年紀在四十出頭。

程處弼隨即帶人搜查整間店鋪,發現了晉陽公主的畫像。仔細審問之下,方知他們而今所緝拿的這位店老闆乃是互相幫的右護法,名叫祿達昂。這祿達昂才是鋪子的真正老闆,而之前給公主售賣的香料的人,則是祿達昂所收養的漢人養子,這名養子竟對祿達昂和互相幫所做的一干事情都不知情,不過是祿達昂養的乾淨門面,用來偽裝做擋箭牌用。

這祿達昂與石紅玉很有幫些相似之處,都不愧是互相幫內的被尊為‘護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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