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方膠戰一團,弓矢就沒有了用處。經管如此,因為全軍未全施展開擁堵在防線上,後隊毫無遮掩的騎兵,因為前軍隊的阻滯而暴露在箭石下,因為目標大而紛紛以馬為掩護圍成防線,但因為箭石是從天上拋射下來的,沒有良好盾防的騎兵。實在阻擋不住。雖然也有弓箭但無論射程還是高度,都無法與居高臨下的步射相抗衡。只能為前方交戰中提供有限的支援。
箭雨強襲之下,對方也沒有束手待斃,迅速分散開來,閃避之間向兩翼射手所在的方向衝刺掩殺過來,兩翼掩護射手的刀牌手槊隊也迅速頂上去,殺做一團。
雖然居高臨下的情況中馬槊和步槊的槍刺相差的長度就足夠要命了,更不用說更多的是利於近戰的刀劍,還有足夠的拌索蹄坑的阻卻。但他們的不計傷亡的牽制卻有效的分散了壓制突破部隊的箭石。在他們不要命衝擊的威壓之勢下,更有新募的射手在驚慌失措之下紛紛後退,甚至出現逃跑的苗頭,儘管有老軍壓陣,但畢竟以新軍居多,各隊各火均不同程度出現後退混亂的情形。待砍殺數人重整隊型,對方已得一線喘息之機,全力又突進了不少。
我軍指揮的所在,玩的是實則虛之,虛則實之的一套。他們絕對想不到,我的本陣中軍就安排在戰場讓敵軍試探試探攻擊受挫,一看起來滿布旌旗,不斷飛出箭石,喊殺動天,但林立的旗幟也十有**是虛的,實際士卒訓練與士氣都相對最弱的一側的山坡上。
臨時大帳外蓋樹枝草披的野戰偽裝,相當的隱蔽和安全,也只有我軍可以識得。不過相對的安排在這裡滿布灌木樹叢利步戰不利騎攻的地形,急於突出重圍的人中有一點頭腦都不會在這裡多糾纏,給人包圍的機會。
所有號令在這個隱蔽的指揮所傳出,透過外面若干旗幟和鼓號的變化來傳達,底下的事情已經把身邊所有得力將官都派出去,全委之臨機處置之權,根本不用我這個主將露面。
對於這個時代相對簡陋的傳訊系統,我改了點,又加了點類似旗語和摩斯密碼的內容,所以也不擔心對方能夠察覺和破解。
看著慘烈撕殺中的長條旗幟又倒了一支,代表著又有一團人馬被擊潰。不過對方也好不了,這層層疊疊的防陣待他們殺出來,已經失去大部分的坐騎,徒步作戰的騎兵短兵利戰之下,並沒有太大的優勢,而且輪戰到現在也積累了可觀的疲憊,在我看來只憑一股意志撐著。
據我所瞭解,古代戰爭中,旗幟代表了一個作戰單位的指向標,同時也是釋出傳達軍令的手段之一,如團、火、隊都有各自的旗。無論攻守,所屬計程車卒都要盡力追隨圍繞在旗幟周圍,形成一個的戰鬥團體共同進退。只要旗幟在,即使被衝打散,混亂士卒也可以憑藉旗幟的所在,迅速靠攏相互集結形成新的戰鬥力。因此奪旗毀旗也成為戰爭中時常交錯上演的重要戲碼,而戰場上的旗手、旗頭和掌旗官也因此成為與先鋒官並列容易陣亡的危險職業,奪旗、護旗也成為為攻防中常常上演的戲碼,古代戰爭史中不乏諸如中軍大旗被奪被毀而導致全軍潰敗的例子。
於是一聲號令傳下去,一組旗色發生變化,一支旗幟飛奔出陣代表又一團生力軍頂上去。
當時對戰場的旗號軍令,《在唐律疏議》的《軍防令》、《唐六典》的《兵部格》中都有嚴格的規定,有諸如“旗頭被殺,不能爭得其屍首者,一旗皆斬之”的嚴酷規定,以及:友軍危急而不救者,全部隊皆斬之;“守圍不固,敵溢,一火及主吏並斬之”,甚至連“拾得闌物隱不送官”和“違總帥一時之令”皆可斬之,體現出軍法從嚴從重的鮮明特色,可以說軍令處罰手段嚴酷,株連廣泛。因此在強勢的環境下,將士不敢不用命。
而且在車壘壕塹這些人為刻意造成的層疊的狹窄範圍內,只要前軍未戰死,後隊就根本補不上去的,純粹毫無戰術和技巧可言的死拼硬纏的殘酷的區域性絞殺戰。畢竟我軍多是倉促成軍隊的組合,軍隊的耐力和士氣持久有限,儘管以地形的特點最大限度的抵消對方騎戰快攻的優勢,但幾輪侵攻下來一線疲憊度遠高於對方,在這種擁堵的無法退卻的情形下,逼的他們只能死戰不休,結陣與敵軍不斷對耗。
面對敵軍馬步配合突破一點滲透一片的全面擴散之勢,新補上來計程車卒也改變戰法,在狹小的地域內三五十成群結成一個個小圓陣。
針對那對馬陣側後方的軟肋的,已經被我改成這種若干個圓形組成的刺蝟陣,雖然整體機動力極低,無法有力進攻,但對任何方向都是正面,最適合深陷敵陣交錯中混戰,而且旋轉交錯的佇列,可以讓後面的人源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