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越和樊敏都是第一次乘坐四輪馬車,對此是饒有興致,想不到四輪馬車乘坐起來竟然會如此舒適平穩,與坐轎和二輪馬車的感覺完全不同。
以秦越和樊敏的級別自然有資格購買四輪馬車來乘坐,如今兩人親身嘗試了一番,確實覺得比乘轎要便捷許多,再加上李雲天的大力推銷,故而兩人決定買上一輛乘坐,再怎麼說這也是身份和地位的象徵。
值得一提的是,即便是同種型別的車牌號裡面也另有玄機。
通常來說,皇族勳貴、皇親國戚和文武百官的車牌中,排在前面的車牌號稱為職務車牌,也就是說與車牌持有者的官位相對應,排在後面的車牌才是其所屬家眷的車牌,按照先到先得的原則獲得。
以勳貴為例,車牌以“乙”開頭,異姓王車牌是“乙10000”號段,其中“乙10900”以內號段的車牌屬於各位異姓王,“乙10900”以外號碼的車牌屬於各位異姓王的家眷。
國公的車牌是“乙20000”號段,其中“乙20900”以內號段的車牌屬於各位國公,“乙20900”以外的車牌屬於國公的家眷。
侯爺的車牌是“乙30000”號段,其中“乙30900”以內號段的車牌屬於各位侯爺,“乙30900”以外的車牌屬於侯爺的家眷。
伯爵的車牌是“乙40000”號段,其中“乙40900”以內號段的車牌屬於各位伯爵,“乙40900”以外的車牌屬於伯爵的家眷。
雖然李雲天是新晉的侯爺,但他的爵位是世襲的,故而地位在那些只承襲幾代就要失去爵位的侯爺之前,因此在大明的侯爵中排名第35,故而車牌是“乙30935”,雖然車牌號看起來很大,其實已經彰顯了其顯赫的地位和權勢。
由於採用了這種資訊分明的車牌號碼,所以乘車人的身份一目瞭然,明確彰顯出了其身份和地位,自然會受到京城那些高官顯貴和富商大賈的歡迎。
正是由於四輪馬車和車牌都有著特定的定製,故而李雲天並不單單隻賣出去就不管了,他專門在講武堂成立了一個管理馬車和車牌事務的機構――講武堂車馬司。
講武堂車馬司是發放和稽核車牌的機構,四輪馬車要想上路的話必須要配置車牌,而車牌每年都要到講武堂車馬司進行稽核,交納一定數額的車馬費。
四輪馬車的重量比二輪馬車重得多,對路面的損害也要大於二輪馬車,故而李雲天專門徵收車馬費用來修整路面。
由於修橋鋪路是工部的事情,因此李雲天準備把一半的車馬費交給工部,並且約定兩京、各省城和一些繁華城池的路面由講武堂車馬司負責修整,其餘地方的路面由工部修整。
如此一來,工部的利益就被李雲天綁在了車馬費上,無形中促進了講武堂和工部之間的關係,以避免了工部找麻煩。
倘若有人每年不稽核車牌,那麼就要禁止上路,也就是說即便是買了四輪馬車也只能關在家裡,一旦無牌上路就要受到重罰。
“李大人。”
“秦大人。”
“樊大人。”
……
隨著李雲天和秦越、樊敏走下馬車,守在門外的御史們紛紛上前拱手打著招呼,那些六部陣營的御史見到樊敏後心中不由得微微鬆了一口氣,很顯然樊敏不會任由馬安受到誣陷。
“兩位大人,請。”李雲天環視了一眼現場的御史,微笑著向秦越和樊敏做了一個請的手勢。
“李大人,你是主審,你先請。”秦越和樊敏並沒有動,而是不約而同地伸手請李雲天先走,雖然李雲天現在是以都察院左僉都御史的身份會同審案,但他畢竟是大明的鎮武候,在這種公共場合兩人自然要禮讓。
李雲天聞言笑了笑,他並沒有推辭在周圍御史們的簇擁下抬步走進了院裡。
由於李雲天今天要在都察院裡進行三法司會審,故而都察院左都御史顧佐、右都御史王宇誠和左副都御史陳天勳三位堂官今天都留在衙門裡旁聽。
李雲天和秦越、樊敏先拜會了顧佐、王宇誠和陳天勳,然後眾人一同前往都察院大堂,都察院的官吏紛紛圍聚在大堂外,伸長了腦袋等待著會審開始。
雖然同為三法司,但都察院和大理寺內很少開堂審案,三法司會審的話通常都在刑部大堂。
不過由於馬安是監察御史,查他的人又是同為監察御史的牛飛,故而他的案件審理被李雲天選在了都察院大堂。
“來人,帶廣西道監察御史馬安!”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