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名官員隨即高聲向李雲天和陳智等人彙報。
聽到這個結果,在那裡哭著的趙家人頓時再度變得激動起來,哭得一塌糊塗,經過這番折騰終於還了賀氏一個清白。
“諸位大人,咱們看看去吧。”李雲天隨即起身,領著涼棚內的一眾官員前去檢視棺木裡的屍骨。
三法司的官員基本上都跟屍骨打過交道,故而經驗豐富屍骨有沒有中毒一看便知,趙指揮同知的屍骨上完全正常,沒有絲毫的異象。
至此,賀氏殺夫案正是落下了帷幕,賀氏終於洗清了嫌疑,不過這並不是一個結束,而是新的開始,薛瑄受賄案的大幕緩緩拉開了。
第1250章 夜會老友
開棺驗屍後,李雲天與王振和陳智等人商議後,在都察院的大堂上對賀氏殺夫案進行了宣判。
由於趙指揮同知死於隱疾,與中毒無關,故而賀氏並無毒殺親夫,岳氏屬於誣告。
原本,按照大明律例岳氏應該反坐,不過考慮到事出有因,先有葉兒私藏砒霜,後有騙子假冒錦衣衛慫恿,故而李雲天從輕發落,判其杖責二十後交由賀氏嚴加看管。
至於葉兒,雖然私藏砒霜是無意之舉,但卻隱瞞實情導致趙家不睦,杖責三十後在驍武軍的染坊做雜役三年。
於是,隨著李雲天的宣判,曾經在京城鬧得沸沸揚揚的賀氏殺夫案波瀾不驚地落下了帷幕。
李雲天只用了三天時間就審結了這起三法司之間相互推諉的案子,著實外界嘖嘖稱奇,其聲名也上升到了一個新的高度。
鄭祥和刑部那名倒黴的主事也因為審案不力而受到了懲處,兩人分別被扣半年的俸祿,以示懲戒。
這對鄭祥和刑部的那名主事來說簡直就是微不足道,都察院和刑部的官員可是有著額外的進項,根本就不指著那點兒俸祿生活。
兩人自然知道李雲天這是法外開恩了,否則可以輕而易舉地拿了他們的烏紗帽,故而在心中對李雲天萬分感激。
雖然賀氏被判無罪,但她依舊在都察院的大牢裡待著,因為她涉及到了薛瑄受賄案,必須等查清這起案子後才能獲得自由。
薛瑄受賄案緣起賀氏殺夫案,錦衣衛北鎮撫司抓薛瑄的由頭是其收受趙家五百兩金子,以至於薛瑄鋃鐺入獄。
錦衣衛的人之所以敢如此做,是因為趙家的管家作證從賬房拿了這筆金子給薛瑄送了去,求他救賀氏一命。
當然了,從趙家管家那裡拿了金子的人並不是薛瑄,趙家管家的地位太低根本就夠不著堂堂的大理寺左少卿。
根據趙家管家的“招供”,賀氏被鄭祥判決有罪後,他為了救賀氏透過中間人幾經周折搭上了薛瑄家一個老僕的線,把五百兩金子給了那個老僕,隨後薛瑄就開始質疑賀氏的案子。
從邏輯上來看,趙家管家所言沒有任何的紕漏之處,這使得薛瑄受賄的事情也顯得合情合理,錦衣衛北鎮撫司抓人的時候也就顯得理當氣壯。
不過,錦衣衛的人並沒有從薛家搜到那受賄的五百兩金子,根據趙家下人的“招供”,薛瑄把平日裡暗中收受來的錢財都藏了起來,藏的地方除了薛瑄外無人知道。
其實,王振本想在錦衣衛逮捕薛瑄的時候派人拿五百兩金子進行栽贓陷害,可是隨後轉念一想也就放棄了,所謂人多眼雜,文官集團在錦衣衛中也暗自拉攏了一批人,萬一洩露了風聲可就不妙了。
再者說了,薛瑄家境普通,一家老小都依靠他的俸祿過活,要是家裡多出了五百兩金子的話反而太過突兀,難道薛瑄單單受賄賀家的錢不成?
所以思來想去,王振覺得還是不要查到那筆錢為好,編造了一個薛瑄把受賄而來的錢藏起來的謊言,這樣的話就使得薛瑄這次受賄顯得順理成章了,而且薛瑄不如實“招供”其把受賄而來的錢藏在了哪裡就說明其“頑固不化”,錦衣衛北鎮撫司可以對其進行重判。
至於能不能找到那五百兩金子,王振一點兒也不擔心,他需要的不過是給薛瑄定罪的一個藉口而已。
幾天後的晚上,錦衣衛北鎮撫司,詔獄。
李雲天在馬順的引領下走進了大牢,身後跟著的雲娜手裡拎著一個食盒,很顯然李雲天來大牢裡見一個人,而這個人無疑就是薛瑄了。
自從薛瑄被下了詔獄後,由於錦衣衛的阻止朝中還沒有哪個文武官員能見到他,李雲天是第一個。
李雲天並不是不能來見薛瑄,他如果要見薛瑄的話錦衣衛的人根本就不會阻攔,也不敢阻攔,畢竟大明異姓親王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