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波府相距並不遠,但揚州府隸屬於南直隸,歸南京六部管轄,而寧波府則隸屬於浙江布政使司,歸浙江三司管轄。
因此,鄭有海有冤屈的話應該去浙江布政使司衙門或者按察使司衙門上告,縱使這兩個衙門不受理他的狀子,他也不應該來揚州府,因為南京六部並無權管浙江的案子,他要想上告的話唯有去京城找刑部或者都察院。
不過這都好理解,或許鄭有海是聽到了李雲天要來揚州的訊息,所以從寧波趕了過來,畢竟上京告狀的代價太大,如非逼不得已誰也不願意走這條路。
令李雲天感到意外的是,鄭有海的案子與寧波市市舶司有關,這出著實出乎了他的意料。
市舶司是唐朝、宋朝、元朝和明朝在沿海海港設立的管理海上貿易的衙門,相當於現在的海關。
明朝的市舶司管理著海外諸國朝貢和貿易事務,有從五品的提舉一人,從六品的副提舉二人﹐從九品的吏目兩人。
提舉的人選有兩種形式,一種是由當地布政使司衙門特派,另外一種就是由按察使或者鹽課提舉司提舉兼任。
值得一提的是,市舶司隸屬於當地的布政司衙門管轄,因此稅收大權完全掌握在布政司衙門官員的手裡。
宣德二年的時候,大明一共有四個市舶司,分別在廣東的廣州、福建的福州、浙江的寧波以及交趾的雲屯。
其中,廣州市舶司是為占城﹑暹羅﹑滿剌加﹑真臘諸國朝貢而設;寧波市舶司專為日本朝貢而設;福州市舶司專為琉球朝貢而設;雲屯市舶司為了接待西南諸國的貢使。
除了接待各國貢使外,舶司的重要職責就是管理海外的貿易事務:
根據舶商的申請,發給出海貿易的證明(公驗﹑公憑);
對準許出海的船舶進行檢查,察看有無挾帶金、銀、銅錢、軍器、馬匹和人口等違禁之物;
船舶回港途中派人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