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開元十一年(723),張說改政事堂為中書門下。諸
宰相中有一秉筆者,稱為“執政事筆”,為首席。三師:太師、太傅、太保。三公:太尉
、司徒、司空。皆為正一品。《唐六典》卷一:“三師非道德崇重則不居其位,無其人則
闕之,故近代以來多為贈官,皇朝因之。其或親王拜者,存其名位耳。”唐代宰相或藩鎮
代三公之職,以太尉為最重(上公)。功臣可授太傅、太保,太尉只為贈官。《春明退朝
錄》載節度使加官,皆自檢校太傅升太尉,太尉遷太師。使相:出使在外掛職宰相者。安
史之亂後,節度使帶宰相職大增。後來表示地位和級別,與宰相職事無涉。
二、中樞機關:
兩省:中書省執掌軍國之政令,門下省執掌出納帝命,合稱為“兩省”。中書省:長
官為中書令(又稱西臺右相、內史、紫微令、右相)二人,秩正三品;中書侍郎二人,秩
正四品上,負實際責任。大曆二年(767)後,中書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