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全平復之後。
難不成蒲氏本來就是都在忽必烈身邊埋伏的一枚棋子?姜明雖然以前也知道蒲氏能聯絡到海都,並能傳達回海都的意思。只是沒有想到其本來就是海都那邊的人。在沒有證據的情況之下,無論是或者不是都沒有關係了,小心無大錯,只能防備著一點,蒲壽庚這個人如果一直能本分的話,看在鴻兒的面子上,姜明不會說什麼。
但一直向姜明伸手要這些戰略物資,姜明就不得不留點神了,因為現在形勢那麼好,就算是要收復失地,泉州只能算是後方,要那麼多武器做什麼呢?
怕鴻兒傷心,才有直接說出來,只是吩咐在泉州的王阿強小心的留意著蒲氏的動向,而王阿強自從日本回來之後,對於僱傭兵之法十分有興趣,也有了一些心得。而且僱傭軍用來執行小範圍的作戰,遠遠要比正規軍靈活了很多。
在姜明的授意下,來到了泉州晉縣紮下來根基。因為就現在而言,廣州初定,外來番商都不願意過去,福州為了行朝的安全,不讓過去,無形中,提高了泉州在南海諸地的人口吞吐量。無論是外來番商還是內陸之行商,大部分都是來泉州交易,無形中給了王阿強一個招募僱傭軍的時機。
不過,按照姜明的要求,也吸收上次上前怯薛軍都來投奔的教訓,也是為了以後的發展,僱傭軍團必須要保證行事的忠誠型,所以在這次招募的過程中,若是想投奔,就必須要有人擔保、或者是舉薦。
不過在表面上說的好聽,就是萬一有陣亡或者受傷的情況之下,大宋中央銀行若是要賠償撫卹的話,最終的受益人要清楚是哪個,當然,要受益的前提,就必須要保證你擔保或者舉薦之人的忠誠可靠了。
從這一點上就可以看出,凡事都具有雙面性,任何事情沒有好壞之分,只有合適與不合適之別。只是透過簡簡單單的這一點,就可以有效的控制大部分人的忠誠性。
而大宋中央銀行,早在祥興四年的時候,就已經建立了,主事之人正是張鶴所舉薦的趙若梓。(未完待續,如欲知後事如何,請登陸m,章節更多,支援作者,支援正版閱讀!)
第一第一百二十二章 火槍的設想
宋中央銀行,無論是誰聽著都覺得有些怪怪的,但堅持之下,也只能叫做這個名字了。
當然,有皇室出身的趙若梓出人主事之人。各個方面都沒有什麼意見,特別是對於平日裡和這個皇室之人來往比較密切的幾個商人,諸如郭敬財等都是十分的高興。因為聽太師說,這個大宋中央銀行類似於大宋的金銀店、櫃坊等等作用。
自從蒙古人入侵江南之前,商人們都為了貨幣的不統一頭痛。長期存在的多種貨幣混合流通狀況,使貨幣兌換在春秋戰國時期已經存在。兌換業務則自西漢開始出現,到唐宋有所發展,始由金銀店、櫃坊等兼營。現在蒙古人欲專行紙鈔,但是在江南民間仍用銀錠和銅錢,銀、錢、鈔三品並行,使他們頗感不便,但是戰火四處可見,金銀店、櫃坊兼營兌換價錢往往是隨心所欲。不斷投機倒賣,企圖牟取暴利。
現在大宋要是官辦兌換貨幣的話,那麼以後商人們就有了一個強有力的保證,可是沒有等商人們敲鑼打鼓的送上牌匾,一個讓他們傷心的事情就接踵而來。
就是大宋中央銀行不但承擔兌換貨幣的事情,還要承擔保險、債券發行等事務。債券的發行是為了募集第一批大宋中央銀行的資金,說好了,由戰爭中所獲得的戰利品或者是拍賣戰爭後的土地於產業後償還。
可是在這個年,誰聽說過這種業務呢?就連趙若梓聽的也是迷迷糊糊,再加上姜明懂的只是一個表面,深處他也不知道,不過幸虧有陳宜中這個老狐狸,是一個投機鑽營的老手了,很快的就將條文擬定了下來,大概意思就是說行債券仿造民間借貸之法,有利息共存,但是遠遠低於民間私下借貸的利息。
每攻佔一個地方之後,城繳獲皆為戰利品,債券可充當現錢進行購買債券發行期一般為兩年為限,過期之後,持有人可以拿著其債券向大宋中央銀行兌換當時各種貨幣,利息照付。
不過就算這樣,姜明也沒有想到一向積弱的南宋,在商人的眼裡還是比較有威信的|快的就有很多商家加入到其中,本來大宋中央銀行準備暫時先籌措資金三百萬貫。有政事堂和皇室出資一半,民間籌措一半。
沒有想到還沒有等政事堂和皇出手,民間募集款項就已經達到了三百萬貫,不由的使姜明心裡暗暗的吃驚。南宋果然是藏富於民啊有想到一個小小的福州,加上一些外來的商賈,就這樣簡簡單單的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