便是洺水城上七天七夜的血戰身上所流的也盡是敵人的血,不得不說是個奇蹟。
羅士信的目光落在了秦瓊的肩上。
秦瓊道:“無妨一點小傷,不礙事的。”他向來話不多,但三人之中,就屬他最為穩重,彼此一遇到什麼事情,第一個默默站出來的必然是他。在羅士信的記憶中,最令他心服的人便是秦瓊。
羅士信心中憂慮不減,秦瓊在他們這夥瓦崗舊將中是最早因病病故的一個,原因便是多年征戰遺落下的病根。歷史上的秦瓊可不是小說裡的秦瓊,人人可欺,亂七八糟的一票人都能打贏他。
真正的秦瓊好比三國演義裡的呂布,稱之為天下第一也不為過,是那種萬軍叢中取敵首級如探囊取物一般的人物。便是羅士信與之切磋,也是輸多贏少。二十歲的羅士信,想要打贏處在黃金年齡的秦瓊還是有點困難的。不過差距也不是很大,以數值計算秦瓊武力值若說一百,羅士信至少也是九十九、九十八。
秦瓊就是因為太過勇悍,受傷過多,壯年自然無恙,一過了這個年紀,體質下降舊疾復發就抗不住了。
羅士信知道這個情況,暫時卻也無能為力,來日方長總會有辦法的。
程咬金牽著馬在前頭帶路,所行的路線恰好與軍營相反。
秦瓊故作不知,羅士信雖有疑問,卻也沒說什麼。
來到一處不知名的山腳下,程咬金吩咐各自的親衛四散放哨,接著神神秘秘的從馬背上取下三大皮囊,搖了搖洋洋得意的道:“正宗的千日釀,可夠勁了。除了我老程,你們想喝都弄不到。”
羅士信啞然失笑,道:“老哥哥酒癮復發,拉著我們一同犯法,好算計。”
程咬金佯怒道:“小老弟好不知趣,要不是慶賀你大難不死,老哥哥才不捨得將這千日釀拿出來呢!”說著,他低聲道:“再說了,我們三人一起喝,就算被發現了,秦王殿下也會睜一隻眼閉一隻眼的,怕什麼。”
唐軍雖說猛將如雨,但真正能與秦瓊、羅士信、程咬金較勁的,也只有尉遲敬德一人。決戰即將來臨,李世民絕不會在這個時候打他們板子,程咬金外粗內細,將箇中厲害看的透透的。
“我喝!”秦瓊打仗比程咬金厲害得多,可心思就算跳起來個勾不到程咬金的腳底心,沒那麼多想法,只是覺得要罰兄弟一起受罰便是,不就是一頓板子,何必為了頓板子掃了兄弟的興致。
羅士信是個酒鬼,穿越前的羅士信平時也好兩口,一手搶過一個皮囊,道:“我先嚐嘗!”
千日釀入喉,一股香甜辛辣的感覺從喉嚨傳入心肺,接著深入每條血管傳達每根毛孔。
“好酒!”
這個時候的酒論酒精度遠不如後世高,可材料卻以最好的不含任何汙染的清泉稻米小麥等物品釀製,有著一股後世白酒遠遠沒有的天然香甜的味道。
“看你猴急的……”程咬金自己也迫不及待的住舉起壺對著嘴巴猛灌,貪婪地大口吞嚥壺中的美酒,片刻才道:“這可是老哥哥我厚著老臉從岳丈那裡要來的相傳能夠一醉千日的美酒,哪能差了。對了,小老弟今年也有二十了,你老哥哥在你這年紀娃兒都會玩尿和泥了,要不要讓你嫂子給你解釋一個媳婦暖暖被窩?這方面,你嫂子能耐可大了,指不定就是一個五姓女呢。”
程咬金也不知走了什麼狗屎運,長得人魔鬼樣,卻娶了個五姓女當老婆,還是五姓世家排行第一的超級家族崔氏。平時沒少吹噓,現在又來了。
羅士信白了一眼,道:“得了吧你,還暖被窩,給嫂子一說,我看你是跪搓板。”在他的記憶裡,存在著程咬金跪搓板的事情。
程咬金不以為意:“別將跪搓板當做什麼了不起的大事,這跪跪跪就跪習慣了。在內丟面子,在外有面子,這才是真男人。”
秦瓊道:“是該找個媳婦了,總不能讓羅家無後。”
比起程咬金,秦瓊的話靠譜些。
羅士信點頭道:“曉得的,沒遇上合適的而已,遇上了就成了。”
三人席地喝酒,聊過往談將來。
他們都是當年瓦崗舊將,一路走來,風雨同舟,生死與共,昔日好友,所剩不多,故而百倍珍惜彼此。
羅士信看著滿面紅光的二人,心情亦是激盪,後世物慾橫流,人心不古,很少有真正的兄弟情義。可古代同袍同澤,生死與共,這種能互為生死的感情千金難換。
秦瓊、程咬金都是那種值得託付生命的兄弟。
第十章 小人心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