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向一邊。
只聽段長風說:“此人劍法極快,一劍斃命,傷口只有一點,幾乎沒有流血,並且位置很準,看來殺手經驗比較豐富,死者衣物破爛不堪,倒像是乞丐。”
沈尋又定了定心神,瞅了一眼,拿起一根樹枝,撥弄了一下死者蜷曲的手,“手指纖長,面板細膩,應該是個非富即貴之人,可以肯定絕對不是乞丐或者普通百姓,常年勞作,為生活奔波的人,手不會如此圓潤光滑。”
段長風抬頭看了她一眼,眼睛裡露出讚許,“沒錯!那問題就來了,為什麼要毀他的容,為什麼要讓他看起來像乞丐?”
沈尋努努嘴說:“死個乞丐,當然沒有人會在意,就是是為了掩蓋死者的身份,或者是隱藏什麼,只不過這樣做,有時候會欲蓋彌彰,弄巧成拙,”
“如果不是乞丐,家裡少了人,家人一定會報官的。”段長風自言自語說:“就算報關官,誰也不會想到是這個乞丐,案子可能最後不了了之。”
段長風站起身,拍了拍她頭,說,“看不出來,你還有些小聰明,敢不敢幫我把死人抬到路邊兒?”
“別拿你摸過死人的手拍我。”沈尋連忙把頭側向一邊:“我敢,我敢先跑。”
說完就自己先跑到了路邊兒。
☆、019:這個毒中的有點嚴重。
沈尋費力地從一人高草木中,鑽了出來,看朱重還沒回來,就問:“朱重會不會追上了那個兇手?”
段長風觀察了現場之後,就把那個死屍從草叢裡拖出來,放到路邊,自言自語地說:“放這邊就容易被人發現了,最好我們去報官。”之後聽到沈尋的問話,又說:“他追不上。”
“追不上?追不上,你還讓他去,你不去?”沈尋丟給他一個大白眼。
“我也追不上。”段長風把屍體放好,那人輕功不錯,接著又蹲下來,仔細觀察。
這是看上癮了啊,還是看出感情了,在草木中看,又拉出來看,你不是牛逼哄哄的嗎,也有不行,追不上的時候啊。
“你看此人的手,雖然面板潤澤,但並不緊緻,可見並不是年輕人。”段長風一邊看,一邊說,“衣服雖然襤褸髒亂,但是衣物的料子卻是上乘的,可見衣服是被人故意撕破的。。”
這不是廢話嗎,小爺早都說了,不是普通人。
沈尋這時真的很佩服他,看到那麼一張臉,他居然不吐,不嘔,還能心平氣和的。
“你看他右手拇指和食指。”段長風把死者的手拿起來,仔細辨別。
沈尋頭皮有些發麻,眯了一隻眼睛去看,可距離太遠,看不清楚,索性硬著頭皮蹲下來,怕什麼呀,鬼都見過,不就是一個死人嘛,他能把自己怎滴。
“你都不感覺害怕嗎?”沈尋心底些發怵。現在天差不多都暗了下來,旁邊的野草,野樹隨風沙沙作響,寂靜的可怕,顯的特別陰森可怖。
“一個死人而已,有什麼好怕的,身為練武之人,見慣了人生死,遇什麼事更應該衝到前面,如果你覺得怕,就坐馬上去吧。”段長風依然低著頭說,“哦,我沒有別的意思啊。”
沈尋咬咬牙,沒有別的意思。幹嘛說出來,我本來也沒想到別的意思,你這麼一說不是提醒了我,小爺也是練武之人,如果坐馬上,不顯得我很沒用,她蹲下來,儘量不看他的臉,試探了幾下,拿起那個人的右手,冰涼刺骨,她忍不住渾身哆嗦一下,發現此人的拇指和食指上有一層厚厚的老繭,掌心也有。
“這個人可能拇指和食指拿某種硬物。長年做一種動作,但這個硬物,絕對不會大,這說不定是一條線索。”沈尋連忙扔掉手裡的手,這眼睛被荼毒的厲害。
段長風點點頭,笑著看了她一眼說:“說的沒錯,如果比較大的話,那絕對不會用捏的,而是用握的,那麼他的老繭不會在指頭上,而會從虎口到掌心連成一片,而不像現在呈點狀。”
沈尋撇撇嘴,這個誰不知道還需要你說出來嗎?
“段長風,你看,聽我的走小路沒錯吧,走大路你能遇到死人嗎?”沈尋挑挑眉說。
“遇到死人很好嗎?”段長風搖搖頭,這是什麼邏輯,不過也沒什麼不好。
“我經常聽說一個普通的殺人案,最後可能勾起個彌天大案,所以這可能就是起大案,你要是偵破了,一不小心就成神探了。”不走小路,有這機會嗎?沈尋摸著下巴得意的說,又突然想到手摸過死人,連忙嫌棄的,又把手放了下來。
“你經常聽到?”段長風有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