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9部分(3 / 4)

小說:步步驚唐 作者:世紀史詩

眼下正值二月底三月初,桃花坳一帶上百畝桃花迎風開放,滿山爛漫,倒映在清澈的南溪裡,引得城中男女老少紛至沓來。

李昂請來城中幾個青樓姑娘,正在南溪邊,繁花下,盛情款待一位油頭粉面的少年,幾位姑娘奏起簫竹,且舞且歌。

那油頭粉面的少年,姓公孫名靖宇,他的父親乃是當朝吏部侍郎。別看侍郎只是正四品上的官,但因掌著人事大權,相當於掌管著地方官員的生死簿。

因此公孫靖宇平時在成都橫行霸道,只要不太出格,地方官員多是睜隻眼閉隻眼。這也使得這廝更加肆無忌憚。

自他“出道”這幾年來,只有上次在那乞丐面前丟盡了臉面。昨天他接到訊息,打傷他七八個隨從的乞丐又在火井出現了,公孫小郎君立馬帶著三四十號人馬,急奔火井而來。

這乞丐沒找著,到是“巧遇”了李昂這個恩人。

“想當初,某威風之時,三朋四友,今天來拜,明天來謝。某身陷危境之時,滿城人皆喊打某,殺某,唯有李兄挺身而出,這份情誼某………。喝!”

“喝!”

李昂差點沒嗆死,這份情誼某…。。喝?老子當日冒著生命危險挺身而出,你就這樣報答我?

“公孫賢弟放心喝吧,我已派人全力搜查那乞丐的訊息,只要他沒有離開火井,用不了多久,必定能把他挖出來,讓公孫賢弟一雪前恥。伍軒,斟酒!”

伍軒換了一身乾淨的行頭,梳起了髻,就站在李昂身邊,公孫靖宇卻絲毫不覺。

“人生得意須盡歡,相逢意氣為君飲,公孫賢弟,喝!”

“咦,李兄還會吟詩?”

在大唐,詩就像一種神秘的因子深藏在每一個人的血脈裡,即便是田間的農夫,也會因為詩而欣然,哪怕聽不懂詩句所表達的內容,但只要你會做詩,都能得到由衷的尊敬。

公孫靖宇這樣的的官宦子弟,更不待言。不管他們平時怎麼橫行霸道,但終究脫不開這個時代的特性,對詩非常敏感。

李昂嘿嘿笑道:“這詩就和女人一樣,作為男人,豈能不會‘吟’,嘿嘿!”

“嗯?”公孫靖宇很快反應過來,頓時如遇知音,“嘿嘿……。。李大哥說得太妙了,哈哈哈……。。”

“公孫賢弟,來,為了一首好溼,喝!”

“喝!李大哥,你何時回成都,一定記得來找某,咱們一起去吟詩,嘿嘿……。”

“那是當然,難得與公孫賢弟一見投緣,今日咱們不醉不歸,喝!”

“對了,李大哥,方才你說你逛青樓不花錢,樓裡的姑娘反而倒貼你錢,這事有趣,李大哥快給某說說。”

李昂哈哈一笑道:“只要公孫賢弟能做到金槍不倒,一樣能讓青樓裡的姑娘倒貼錢。”

“啊?”

“我與公孫賢弟一見如故,沒有二話可說,要是賢弟需要,為兄這有一劑良方,保準讓賢弟用了之後,龍精虎壯,威風凜凜。”

公孫靖宇頓時激動得兩眼放光,一把握住李昂的手道:“李大哥,快把此方給某,你要多少儘管說。”

“哎哎,賢弟這就見外了不是。這樣的一劑良方,如果不是與賢弟投緣,你出再多的錢,我也不會說。既然你我兄弟一見如故,我的,就是你的,還談什麼錢?豈不見外?”

“李大哥說的是,某錯了,您打某,您打某!”

“得,你我兄弟本是一體,打你不就是打我嗎?賢弟莫急,且聽為兄把話說完。為兄這方子叫禿雞方,這名字雖然不好聽,卻大有來頭。以前蜀郡太守呂敬大,納一美豔小妾,但因其年近七旬,力不能舉,望著美豔的小妾,卻只能終日愁眉不展………”

“啊!大哥快說,後來怎地?”

“一日,呂敬大外出遊玩,見一小廟,遂進。一老僧見其滿臉愁容,問之。太守相告,老僧取一藥方送之。太守服食後,居然接連生三個兒子。欣喜之際,卻發現妻子的下身長出疹子,疼痛難當,不能坐臥。其妻認為是此藥所害,遂將藥棄之於庭院中;不料被公雞啄食後,雄心大發。滿院子追攆母雞交尾。如此連續幾天都不停息,最後竟將母雞頭上的毛給啄光了。人們驚訝其藥力之強,遂名之為禿雞散。”

“世間竟有如此妙方,太好了,大哥快把方子給某,快給某!”

“禿雞方為肉蓯蓉3分,五味子3分,菟絲子3分,遠志3分,蛇床子4分。每服方寸匕,空腹酒下,每日2次。或以白蜜和丸,如梧桐子大。每服5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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