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不是你想的那樣,”王巨一笑說:“當時設定這個發展基金,其實有三個用意的,一個是有感於青苗法,進行的一次試驗。”
究竟試驗什麼,王巨就沒有說了,雖然祖陽不錯,但終是一個“企業家”,沒必要參與到這個國事當中。
“第二是前線推移到橫山,包括淮安鎮、柔遠寨、大順城,甚至被西夏佔領的金湯城都成了後方,所以慶州與環州大部分地區,必須由戰由防進入到內治當中了。想要治理,一是讓百姓自己慢慢恢復,二是官府主動地推動,後者能快速轉化為由亂入治。但這樣,必須有大量錢帛注入。”
“第三正好運鹽,百姓得到了一筆錢帛,為何我開始讓鹽商由物資替代貨幣交易,這是因為錢幣我朝一直很緊張,即便商賈手中也沒有充足的貨幣,而所得青鹽量比較大,因此用物資替代之,利於銷售青鹽。官兵百姓本身也需要各式各樣的物資,有的物資平時購買不便,現在因為量大,一起能運到百姓手中了。然而物資終是有限的,最終還是要以大量貨幣交易。這些貨幣到了百姓手中,會出現兩種情況,一是埋藏起來,二是暴富之下,胡亂花掉,如嫖賭,那樣不是幫助了他們,而是害了他們。”
“所以我設定了發展基金,有了本錢,再貸給你們這樣的良商,由你們就能推動慶州的經濟發展,以及稅賦,其次讓百姓冷卻一下,況且也支付了一些利息給了他們。”
“至於本官會在慶州呆多長時間,某也不清楚,可能會象程公(指程勘在延州)、蔡公(指蔡挺在渭州)那樣,能呆上好幾年時光。但也可能只能呆很短時間,便會被調走。不過橫山新得,防線需要穩定穩固,橫山羌人需要治理安撫,即便很短,我也能任上一年多時間。這個一年期限是最穩妥的時間。”
“但實際這種發展基金有很多風險的,若是官員不作為,或者能力不足,那非是利民之政,而是真正的害民之舉。原來我是打算讓它成為一個制度,所以還下了露布牒文,露布裡有五年十年的說法。不過最後思慮之下,覺得不放心。於是收回這道露布,而是讓它成為臨時之政。所以你不要胡思亂想哪,可能我今年會離開慶州,可能陛下讓我還呆上幾年。不管那一種,我是陛下的臣子,終是要聽從朝廷詔令的。”
有的王巨就沒有說了。
為什麼慶州變化很大,八成就是這個發展基金帶來的。
發展基金扶助了若干作坊,實際它們就是各個原始的工廠,近四十萬貫低息貸款發放下去,並且只在環慶二州,會拉動了多少經濟?
這個經濟不僅是養活了多少人,還有商稅。
最大的商稅乃是鹽稅,數量太大了,但這個鹽稅多是用來興修道路,甚至在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