素來聖潔端莊而高傲的人,顯然地,這種地方,盧信良估計是來得少之又少。
“他們,好像在說你老婆呢?”
錦繡的嘴角輕蔑翹起。那麼高傲而輕蔑。人,立在那兒,背脊卻是挺得跟一株松樹似的。
盧信良全身都在發抖。一把捉了錦繡的手,是要她走。“這種地方,這種地方——”
意思是,這種地方,可不是他和錦繡這種上層貴胄人士可以呆的。
“不!”錦繡道:“我偏要聽聽。聽聽這群狗嘴裡,到底能吐出什麼見得、見不得人的好玩意?”
她的聲音還是那麼高傲。高傲之中,帶出點淡淡的自棄與自我厭倦。
“沒有什麼可聽的好玩意……”盧信良深吁了口氣。
忽然覺得,有些東西,它是瞞不住的!儘管,他已強制性採取各種見得、見不得人的手腕,甚至不惜利用他的首相之權。然而,那些汙濁而骯髒不堪的下流東西,到底還是蛆和臭蟲一樣爬了出來。錦繡的名聲,像掉進了茅坑兒裡。從前的那些,暫且不提,現在,她的名聲,早已是被這些滿嘴吐蛆的男人們,給淹沒作賤得一塌塗地。一塌又塗地……
是的,他們說的是一本書。極其淫豔穢亂色/情的章回小說。叫做《繡榻豔史》。
錦繡以前為了她的那個戲迷臺柱“杜二孃”,不惜“以身犯險”,無意挑引了張侍郎的大公子張舍,致使後面的一場大鬧,甚至,始一成婚,這張家父子竟公然而然鬧到她相公盧信良的相府,以此作為政/治要挾。此事暫且不提。後來,張舍之妻吳氏後來被休,雖然兩家還是和好了,且為了官場之益,張舍跪地乞求吳氏的原諒——最後,於吳氏來說,原諒,倒是原諒了,夫妻仍舊和也是和和美美。然,這口惡氣未出——因吳氏她始終覺得,丈夫的變心和那一番刻薄寡情,是因錦繡這個“婊/子賤/貨”的挑逗。她恨錦繡,恨不能到挫骨揚灰、碎屍萬段的地步。錦繡後來又在春臺劇院與之對峙了一場,吳氏的這口氣,便更是沖天的火炮,不發出去,實難掩去心中的濃濃恨意。
“大姐!我有辦法對付這不要臉的狐狸精、賤貨!”
一天,吳氏的胞弟吳二郎到了張府,如此這般,這般如此,把個極為陰損的豬狗下流之道,詳詳細細,一字不漏不差地告訴吳氏。吳氏一聽,趕緊道:“不行!不行!你這方法好是好,可她到底是陳國公之女,又是堂堂一品首相的夫人,若是被查出來,可是滅門之禍!不行不行!”原來,吳二郎的辦法是,要對付錦繡這種賤/貨婊/子,非採用比她更/賤更/婊的陰損辦法來。他動用了將近一百兩銀子,讓城西一個破落戶極為窮酸的酸書生——以專門寫書販字為生計,甚至,就連個秀才舉人都沒考上的青年男子,親自動筆,為錦繡寫一本書。自然,書名就不消說了,自是叫做《繡榻豔史》。
吳氏後來還是點頭答應了,他們做得很陰暗悖晦。
那書的內容便是如下:
說,某某朝代,有一個高官的女兒,生性風流而刁蠻潑辣,凡女人該尊崇的“三從四德”,樣樣不具不說,甚至相傳,她母親在孕育生下她的頭一天晚上,做了個噩夢。一隻九尾白狐,閃動著淫/浪發騷兇惡的眼睛,撲地一聲,跑鑽進了她母親肚子。後來,孩子生下來,那股“騷氣”,就是千里之外也能聞到。她家族為了祛除去那女娃的天生自帶“騷氣”,自是費力不少。當然,這女娃的名字,叫做“靳繡繡”!
實在囂張而大膽。除了姓氏,連“繡”這個字,都與錦繡那個“繡”,相併扣合。
如此大肆渲染她的出生也就算了。後來,書裡又寫,相傳這個叫“靳繡繡”的高官之女,生來就是一副淫/浪下作之樣,見了男人就勾,慾望之強之烈,男少熟嫩皆不放過。她頭嫁了一個男人,因其慾望沒法滿足於她而被她活活折騰折磨而死。再嫁一個,同樣是高官。但那高官,相傳不舉,是個“豬尾巴”,誠然,再也沒法滿足這個女人了。於是,高官的家宅府邸,她從暗中偷人、到光明正大堂而皇之與底下的那些小廝家奴交/媾,這也就算了。據說,有一些七歲左右的小琴童小棋童,這女人,但凡看人家唇紅齒白長得標誌,便命丫鬟們將其捆綁起來,脫掉那些孩子的衣服褲子,當眾玩弄不說,還命其丫鬟侍女也與之交/媾,她坐在那裡看得甚是淫/浪歡樂……如此之類,多不勝舉。
書,共有九十九回,分上下兩冊。
上一冊 ,諸如描寫也就罷了,到了下一冊……是的,到了下一冊,連個“獸”、“亂”、“倫”等什麼字眼片段也都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