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出最高的價賣最次等的茶葉,他們還當成寶貝似的哄搶。小兄弟去白龍峪倒賣什麼?”
他說的讓櫻荔很嚮往,“你真聰明,能想出這種辦法賺錢,我也想學,可是我沒有值得賣的東西。”
“看你年紀這麼小,能動這個心思已經不容易。”陶哥道,“發財的門路多的是,只要肯動腦筋肯吃苦,你跟著我混吧,每個月工錢至少三兩銀子。”
櫻荔對金錢沒概念,她平日裡大手大腳,三兩銀子實在難以觸動她,可是她再一想,自己什麼都不會,能賺到錢就不錯了,“怎麼跟你混?我什麼都不會做,但是我可以學。”
陶哥只是缺一個貼身伺候的小廝罷了。
他每年賺的錢都拿去置地,一分都不交給家裡,因為他知道,他只要說了,他的錢就要全部上交,所以陶父一直不知道自己的小兒子已經偷偷買了近千畝良田。
陶父以為自己的小兒子一直在做一件勞民傷財又不討好的事,所以他今年不再資助陶哥組建商隊的費用,相比往年浩浩蕩蕩的二三百人,今年陶哥的商隊完全是自費,只有二十餘人。
而貼身伺候陶哥的小廝染了病,陶哥中途讓人把他送回家,陶哥看櫻荔眉清目秀的,留下來伺候他正合適。
一行人就這樣上了路,櫻荔後來就發現不對勁兒了,因為她現在做的事和以前伺候皇上沒什麼分別。
而陶哥卻發現了櫻荔和一般小廝的分別,這個小子對金銀看的很淡,每次他賞賜她的時候,她都是一副無所謂的樣子,而她對茶並不是一無所知,無需他教,她就能準確的說出茶的性狀和口味,最重要的是,她能泡出最好喝的茶,且姿態優雅,光是看著就賞心悅目。
他問櫻荔,“小子,你家裡是做什麼的?不會也是種茶的吧?”
櫻荔之所以能懂茶,還是當年在宮裡的幾個月學到的皮毛,不過她不能告訴陶哥實情,所以只是道,“我乳母很懂茶,我和她學的。”
每次提到她家裡的事,她都一副不願多說的樣子,陶哥知道這年頭行走在外的人都有自己的秘密,人家不願意說,自己也不能勉強她,所以往後也不再多問了,只是他有了個新的愛好,喜歡看櫻荔泡茶。
他搞不懂,怎麼一個小夥子泡茶的樣子就那麼美呢?他老婆死的早,他也懶怠續絃了,因為覺得有人管著沒意思,可這不代表他對女人沒興趣了,妓院這種地方他可一點沒少去,按理說,他不是該是有龍陽癖好的人。
可他要是沒有龍陽癖好,三十好幾的人為什麼總盯著個年輕小夥子流口水呢?
第四十四章
櫻荔第一次發現陶哥不對勁兒是在啟程的第四天。
那天中午他們一行人在郊外的茶館歇腳,攤主泡好了茶呈上來,陶哥喝了一口全吐了,罵了句粗話,說,“這鬼玩意兒是漱口的吧?”
攤主臉色頓時就不好看了,京城的生意人講究一團和氣,平時就算被客人刁難通常也是用笑臉化解,可是這荒郊野外的生意人就不一定了,能在這前不著村後不著地的地方生存下去,大多都是道上混的,陶哥一句無心的話很可能就會引來禍患。
攤主陰著臉走了,同行中有人過來指責陶哥言行不妥,陶哥道,“我就是下意識的隨口一說,誰知道被他聽見了,再說我說的也沒錯,這茶本來就難喝。”
那人道,“三爺怎麼越來越嬌氣了,以前出門在外也不見你嫌東嫌西。”
陶哥這時忽然站起來,勾住櫻荔的脖子把她攬在懷裡,得意的一笑,“那是你沒喝過荔子泡的茶,喝了她泡的茶,你這輩子都喝不下去別人泡的了!”
櫻荔對這種身體接觸很是反感,當即就甩了陶哥一個耳光,陶哥的面板很粗糙,她這一掌打下去手比對方的臉還疼。
陶哥和其他人登時就傻眼了,櫻荔憋的滿臉通紅,氣憤地跑走了,陶哥被打懵了,懵了之後就犯傻了,他第一反應不是為那莫名奇妙的一巴掌感到憤怒,而是撒開腿去追櫻荔,害怕櫻荔一時想不開。
陶哥人高馬大,沒兩步就追上了櫻荔,他強行扳過櫻荔的身子面對自己,竟然發現櫻荔的眼圈紅了。
陶哥嚇了一跳,當時就手足無措起來,那個大的個子就像一隻笨重的大猴子,手都不知道放在哪裡。
櫻荔氣的瞪他,陶哥被她看的發毛,弱弱的來了一句,“不就抱了你一下嗎?”
男人之間動手動腳、摟摟抱抱不是一件很平常的事嗎?陶哥想不通自己犯了什麼錯,可是看見櫻荔反應這麼大,他還真覺得是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