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好當時李氏嫁入韋家當小妾,身邊需要一個信任且得力的人,李家許多人不願背井離鄉,唯獨這位胡嬤嬤主動應徵,便跟著李氏和春盈一起到韋家來。
除此之外,嚴禮等人還帶來了一個令人意想不到的訊息:胡氏的父親,所殺的人,正是韋策的原配張氏。據說當年他想要逼奸張氏不成,因遭遇張氏反抗,便失手殺了她。
因為這件事,胡氏之父才會被判問斬。
聽到這裡,翁縣令恍然大悟:“難道這胡氏果真就是殺了韋家小兒的兇手,她想借此為父親報仇?”
唐泛搖搖頭:“事情沒有這麼簡單。”
翁縣令不解。
唐泛便道:“嚴禮傳回來的訊息裡,還有一句更重要的話,他說韋策與胡家,原本是有親戚關係的,當年韋策家境不好,才會帶著妻子去投奔胡家,胡氏的父親收留了他們夫妻二人,韋策這一住就是三年。試想一下,假如胡氏的父親當真對張氏有猥褻之舉,為何會隱忍三年才下手?又假設說,如果他不是第一次猥褻張氏了,那麼前面張氏就是默許的,為何又會突然反抗呢?”
翁縣令被他繞得有點暈,半晌才聽明白:“如此說來,這確實是個可疑之處。”
他方才只是因為發現線索關聯而興奮起來,被唐泛這一提醒,立馬也想到不少疑點。
“若胡父猥褻張氏,那就說明他是個好色之人,可大人,您看,這裡頭又說,胡氏的父親,自從胡氏的母親早逝之後,便沒有續絃,這明顯是自相矛盾了。”
“胡家當年家境殷實,想續絃也好,納妾也罷,不是沒有那個條件的,胡父既然不娶不納,那就說明他對胡母念念不忘,且並不好女色,既然如此,他又怎會飢不擇食地去對張氏下手呢?難不成那張氏生得比楊貴妃還美?”
唐泛激賞地點點頭:“不錯,正是這個道理!”
他又嘆道:“案子疑點這麼多,也不知道當初到底是怎麼斷,竟然還能斷成鐵案!”
明代規定,重大死刑案件不能由地方官府自行決定,在地方定案之後,還要上交京城,由刑部裁定,再由御前過目,透過內閣下發,最後才能確定。
雖然冤假錯案依舊是難免的,但是有了這些層層上報的程式的保障,起碼也在最大程度上防止了這種事情的發生。
翁縣令翻查了一下日期,小聲道:“這樁案子是景泰七年由大名府定案的,刑部批文下來是隔年,也就是天順元年。”
聽到這個日期,唐泛也沉默下來。
天順元年,京城發生了一件很重要的事情,那就是奪門之變。
被軟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