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2部分(3 / 4)

小說:清山變 作者:津鴻一瞥

。同時親筆寫了一張告示,貼在縣衙門前,說是官民一體。官員的責任在聽訟問案,百姓的責任在完糧納賦。官員如果不勤職,咎有難辭,百姓不奉公,則法所不容。特地與百姓約定,十天工夫中,他以七天坐堂問案,兩天徵比糧賦,餘下一天,他親自辦理刑名錢穀的公文,申詳上司。如果百姓完糧納賦沒有麻煩,他就可以省出工夫精力來多管刑名了。

從來地方官辦理公文,多假手幕友,這位縣大老爺與眾不同,而且話說得極誠懇,寧遠百姓,感念他的誠意,完糧納稅,果然十分踴躍,‘上下忙’徵賦,用不到一個月就徵足了。

汪輝祖亦言而有信,省出工夫來料理刑名。由於他是刑幕出身,書辦吏役的毛病,無不盡知,因此沒有人敢欺騙他。但是,汪輝祖的幕學,卻又非陳陳相因,憑律例來斷案,律窮例缺,便無所措手。他是腹有詩書的,通以經術,證以古史,有時所作的判決,不合於律例,但必深愜於情理。同時賦性愷悌,每次到非打犯人板子不可的時候,總要先喊受刑的人到公案前面,用極懇切的聲音說:“法不可恕,我不能不打你。身體髮膚,受之父母,不可毀傷,你何苦做這些犯法的事,害得你父母為你丟臉心疼?”

良心未泯的犯人,每每感激涕零,泣不可仰。汪輝祖從小是孤兒,懷念父母,亦常常陪著犯人雪涕。因此,在寧遠不到一年,訟案大減。有時兩造對質,由於理屈的一方在汪輝祖面前悔悟認罪,理直的一方反為理屈的求情。這是朱光第聽訟最嚮往的一種境界。

第122節屈打成招(4)

第122節屈打成招(4)

除此以外,汪輝祖還有許多真正便民的惠政。為民造福最深的一件事,是讓寧遠百姓由淮鹽改食粵鹽。鹽商納稅取得專賣權,行銷地區,有嚴格的規定,寧遠定例食用淮鹽,由兩淮貫下江——長江流過安徽的一段,經江西到湘南九嶷山北的寧遠,千里迢迢,運費越過鹽價不知多少倍?因此,寧遠多吃近在咫尺的廣東私鹽,幾乎家家如此,無足為奇。

但是販私鹽、買私鹽都是犯法的,鹽政衙門專有緝私的營伍,經常派出兵去抓私鹽。俗語說的是‘私鹽越禁越好賣‘,因為每當緝私的風聲緊急時,鹽價就會大漲,‘羊毛出在羊身上‘,私鹽販子的損失,到頭來都加在使用者身上。汪輝祖博諮周訪,發覺老百姓並不是想撿便宜,而是兩淮來的官鹽,貴得吃不起。其實,寧遠百姓買私鹽的錢,比廣東百姓買本省官鹽的錢還要出得多。

於是他親自擬了公文,呈請上官,說‘私不可縱,而食淡可虞,請改淮引為粵引’。公文報出,還未得到答覆,他就出了一張告示:民間每戶存鹽不及十斤者暫不罰。這是因為緝私的兵丁,騷擾過甚,所以作此權宜之計。緝私營因為他斷了他們的‘財路’,大為憤怒,向總督衙門告了他一狀。湖廣總督是狀元出身,愛才下土的畢沅,不理緝私營的訐告,下令支援汪輝祖的做法,凡是為了食用而零星購進的粵鹽,一律不禁。

汪輝祖做過兩部書,一部叫做《學治臆說》,一部叫做《佐治藥言》,都是服官遊幕,閱歷有得的真心話。特別是《佐治藥言》,當朱光第做幕友的時候,就奉為圭臬,他治獄平直,尤善於治盜,在京山縣當地極受百姓愛戴。

接到武昌府轉來的公事,朱光第入眼就知道這件案子,非同小可。王樹汶臨刑鳴冤的奇事,已經通省皆知,朱光第心想:胡體安既有那樣的神通,能夠層層打通關節,以假作真,自然也會知道王樹汶所供的真情,可能先下手為強,將王季福騙走藏匿,變成無可對證。或者,本縣的胥吏,亦受了他的囑託,風聲一露,先自通風報信,等自己下令傳王季福到案時,已是慢了一步。

因此,他不動聲色,只傳諭出巡。這是常有之舉,差役都不以為意。朱光第對當地的地理很熟悉,到了西鄉,在一座關帝廟,召集當地父老談話,垂詢地方情形。談到一半,忽然問道:“有個叫王季福的人,可在這裡?”

“請問大老爺,”有人問道:“不知是那個王季福?”

“必是問的王老師。”另一個人介面。

原來京山縣有兩個王季福,一個務農,就是王樹汶的父親,一個卻是教蒙童為生的塾師,在村外土地廟設帳。照理,鄉下凡有紅白喜事,賣田置產,訴訟糾紛,旁及迎神報賽,只要是動到筆,或者與公眾有關,必須出個主意的事,都要請教塾師,而況象這樣縣大老爺下鄉的大舉動,更非由塾師來相陪不可。因此,這個人猜想,必是因為墊師不曾露面,縣官不解,所以動問。

“回大老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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