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的。明發上諭是用不很光亮的竹紙,寫明之後交軍機大臣稽核,然後呈報。廷寄之類的文字也是同樣,不過還要經過一次校對和謄寫的過程。謄寫是用加鈐蓋軍機處銀章的專用箋紙。
軍機處自雍正十年正式成立之後,皇帝下旨鑄造了軍機處專用的印章,銀質,龜鈕,方形。上面鑄有滿漢文字:辦理軍機事物印記。
銀章的使用、保管、儲藏有著非常明確、卻又極其繁瑣的程式;特別是在使用的時候,更是如此。
按照規定,軍機處的銀印交由內奏事處太監保管,而印鑰則是由軍機處掌鑰大臣掌握,雙方互不搭界,也全無干擾。等到要使用的時候,先要由軍機處中掌管金牌——這是一塊長約二寸,寬五分,厚一行的赤金牌子,上面鐫刻著‘軍機處’三個字——的達拉密找掌鑰大臣,以金牌為抵押,換過印鑰,找內奏事處的太監取來銀印,再付使用。
這本來是層層防備,以杜絕誤操作之法,不過隨著軍機處逐漸變成朝堂中越來越重要的中樞部門,每天要廷寄或者要書寫的詔諭也越來越多,這樣的程式不但繁瑣,而且極大的耽誤時間。
後來就想了一個變通的法子:取出銀印之後,鈐蓋空白封函若干,標明頁碼,立薄登記,以供使用。後來便成了傳統。
軍機處成立之初,上諭是要樞臣撰擬的,而且是滿漢文同列其上,其時入閣拜相者,不會國語(也就是滿文)是絕對不能入選的。便是偶有軍機章京,也從來都是以內閣中挑選翰林之中文采優秀者填充。
到了嘉慶年間,因為慮及軍機大臣大多是大學士兼任,若是再在內閣中挑選軍機章京,難免有汲引親信,植黨營私之弊,於是作出了改革:軍機章京的選擇是從各部院的司官——郎中(相當於今天國家部委之中的廳局級官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