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下幫忙的也是照樣一份,搞得那三人慚愧不已。其實王況能理解他們,家中父母,誰能不掛心,他們不留下估計也是有困難,等以後王村重建好了,再找個機會幫他們把困難解決了就是,說不定到時候還可以讓他們把全家都遷去。王況是寧願要一個跟著王凌一起從戰場下來的弟兄,也不願意要一百個僱傭來的人。這僱傭來的和戰場上的,兩個情誼能比麼?
中午吃飯的時候,王凌回來了,已經換了一身的衣裳,頭著黑色幞頭,身著灰色袍衫,腳上也蹬了雙軟皮靴,腰上再也不是系的布條了,而是換成了皮革的束帶,帶扣還是銅的,還挎了把烏皮鞘刀。原來唐時規矩,普通人家是不能用革束帶的,只能用布條繫上,一般的衙門公差和中低階別官員才能用革束帶,等級就從帶扣和鑲嵌上來分,沒品的用的不鑲嵌的束帶和銅代扣的,有品的就在束帶上鑲根據品級鑲嵌數量不等的玉,帶扣也是玉的。至於高階官員和王侯將相,才允許用鑲玉銀束帶,或者說是革束銀帶扣,只有皇帝太子才能用的金束帶和金帶扣,不過一般就是犯忌了,也沒人追究,就連唐太宗,為了舒服,還是喜歡用軟革束帶的。只是若你犯了忌諱,那麼在上官那就可能留下壞印象,所以平時大家也多是自覺遵守這個規矩。
初初見到王凌,客棧裡眾夥計還沒人認出來,孫二就上前招呼去了,走近一看,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