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8部分(2 / 4)

小說:2014101405 作者:蠍子王

槍,他家的槍械武裝個加強連估計還能富裕。笨熊那邊就不能有錢在身上,有就被他媳婦沒收走,換成各種屁用沒有的名牌,至於阿滿,你今天給他一萬,明天他就敢輸個兩萬進去。”

“話是如此說,可你們知道我,從來不欠人錢,”狼王搖了搖頭:“再說,我要是收手了,去幹其他,養不養得活自己還是兩說,更別說萬一日後小妹想要什麼迪奧,我拿什麼去買。”

“哎,幸福的小妹,有這麼好的大哥罩著,我現在越來越想把你的姓名寫在我家的戶口本上了,日後連買包包的錢都能省了。”阿滿一副萬分可惜的模樣。

“我去你的,你家有戶口本麼。”狼王忍不住笑罵道。

就在這五人這聊天聊的相當嗨皮的時候,一陣陰測測的聲音傳來:“永夜的兄弟,有聊天的功夫,能不能先考慮一下,我們帶著那幾個累贅如何從這兒逃出去?”

狼王五人一時間停止了交談,卻也沒誰去接這個語調陰沉傢伙的話茬。

在場的十四人,其實還包括在山洞外負責盯梢的三個,共計是一十七個人,他們都有一個共同的身份——賞金獵人。

賞金獵人,或稱獵人,這種身份,在華夏國內,屬於那種不怎麼能見得光的職業,雖然這種脫胎於僱傭兵的行當,也受到各國法律的保護,不過在民眾心中,這些個靠出賣武力換取金錢的獵人,都是冷血的殺人狂魔,毫無道德底線可言。

所以這也導致一個問題,就是一旦一個人成為獵人,那麼他一輩子就只能是獵人,直到死在不知哪個角落。

這是賞金獵人的悲哀,不過,總有這樣那樣的人,會為了種種理由而選擇這份職業,他們當中,最多的,便是因為金錢。

賣命,永遠是最賺錢的職業,比出賣體力、出賣腦力、甚至於出賣屁股都要掙錢,因為命這種東西,一個人只有一個,一生也只能賣一次。

比如狼王,今年實際年齡其實還不到20歲的狼王,如果不是因為他的妹妹,可能他永遠都不可能選擇這份職業。

【永夜】,華夏國九大獵人組織其中的一個,而狼王他們五人,就從屬於【永夜】。

賞金獵人往往都不是以個人的名義接取任務的,畢竟,單個獵人,也無法接取什麼任務。他們幾乎都掛靠於某個組織之下,說白了,他們都是獵人組織手下的兵,組織會根據他們完成任務的多少好壞來給予他們薪水獎勵。

狼王,【永夜】七王之一,當然,雖然名為七王,實際上也只有排名第二的梟王、第五的狼王、第七的蝠王是以“王”為名號,其他四個,比如排名第一的,代號業火,和“王”字,並無關係。

至於另外一邊的那九人,還有尚在山洞外面的三人,同屬於另一個獵人組織【凌雲】,雖然名字聽起來要比【永夜】亮堂些,但其實辦的事情都是一模一樣,拿人錢財,與人消災,只求結果,不論過程。

同行相輕,放在哪裡都是通用的,說起來,【凌雲】獵人組織的實力整體還是要比【永夜】高上半籌的,特別是現在這裡,他們有整整十二個人,比【永夜】這邊多出一倍還不止,照理來說是斷不會出現他們沉默不語,任由別人談笑風生的橋段出現。

可是,這裡有一個人,有一個人他們惹不起的人,一個他們之前只能仰望的存在。

永夜七王,狼王最狡!

狼王的大名,他們這些“小字輩”可都是聽說過的,短短兩三年的時間,由默默無聞突然彗星般的崛起,穩坐【永夜】數萬獵人中第五把交椅,這種狠人,萬萬不是【凌雲】這十幾個和大部隊失散了的“小字輩”敢得罪的。

但第一次真正面對“傳說中”的人物,他們失望了,也確實沒有不失望的理由,原本在他們的想象中,狼王即便不是那種一臉橫肉、身高八尺腰圍也八尺的狠人,也得是那種臉上寫著奸詐二字的狼狽角色,可現在看來,這個狼王,也太過娘們了些。

當然,其實也只有在賞金獵人的審美標準下,狼王的長相、神色才能算得上是娘們,因為在他們看來,天天過著刀口舔血的日子,誰人不該是一臉的殺氣騰騰、擇人而嗜?

只不過他們一開始畢竟不敢太冒失,因為長相什麼的就出聲嘲笑,人的影樹的名,人不可貌相的道理,他們即使再老粗也多少懂些的,何況他們也知道,【永夜】中不可能有第二個敢叫狼王的人。

劉滿貫他們是見過的,鐵鐵的【永夜】獵人,既然如此,他口中的狼王那肯定就是真的。

所以當狼王決定在這個洞內安營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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