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03部分(2 / 4)

小說:長冥燭 作者:誰與爭瘋

我愣了一下,說道:“不對吧,是坐著吃,躺著拉……”

想了想,還是覺得不對,就說道:“算了,別管怎麼拉了,你是不知道那黃金迷宮的兇險,那地上全部都通電的,隨便亂走一步都會被電死,還拿冥器呢……沒被燒成焦炭就算好了。”

大雄咂了咂嘴,感到非常惋惜,說道:“你不拿也有可能被電死,拿也有可能被電死,要是我就他媽拿了!”

我正想嘲笑他貪財不要命,旁邊的司機按了按喇叭,用濃重的京腔說道:“你們倆走不走了!這兒玩兒我是吧!”

我急忙道歉,說道:“不好意思,我們馬上上車。”

大雄先把自己肥胖的身子塞進了車子,然後我也坐到了後座,對司機說道:“哪兒的涮羊肉好吃就到哪兒,別繞彎兒。”

司機沒說話,一踩油門兒就開動了。

最後司機把我們拉到了南苑民族街的一家北京有名的涮肉店,收了我們八十塊錢車費,陰沉著臉一踩油門兒走了。

我想司機之所以對我們這麼惡劣,是因為大雄一路上都在說倒鬥下地宮的事情。

一般說這些的人,都被認為是盜墓小說看多了,走火入魔,犯了神經病,而不會讓別人以為我們真的是盜墓賊。

我們倆點了一個大鍋,加上十幾瓶白的,從下午三點過一直吃到晚上十一點打烊。

大雄喝了有七八瓶精裝的白酒,離開時已經幾乎不省人事。

我費盡力氣把他背下樓,叫來計程車,在最近的一家連鎖賓館住下,倒頭就睡。

睡到一半,感覺肚子疼得厲害,可能是因為太久沒有吃到這麼好吃的東西了,所以吃的太多,導致拉肚子,或者是那酒不對勁,總之拉了七八次。

等我拉到不想再拉了,就一覺睡去,醒來時已經是第二天中午了。

我發現自己的鬍子一夜之間長了許多,覺得有些奇怪。

當我洗完澡,換上新衣服的時候,大雄也醒了,搶著要上廁所。

等我們倆出門兒,準備退房的時候,服務員硬拉著我們,要我們給三天的錢。

我說就算是超過退房時間了,我們也就給兩天的錢,怎麼會給三天的錢?

為此大雄還和前臺小姑娘吵了起來,鬧得雞犬不寧。

最後老闆來了,翻出監控錄影,指出我們進入賓館和離開賓館的兩段影片,我們才認罪。

原來我們那天晚上睡下以後,竟然真的睡了三天三夜,到現在已經過了退房時間,就是第四天了。

老闆看我們也不是什麼好惹的人,所以最後還是給我們算了三天。

出賓館的時候,服務員們都以異樣的眼光看著我們,私下議論著什麼。

我想她們應該是在說:“這倆人兒住了三天三夜,不吃不喝也沒出門兒,到底是幹了些什麼呢?是不是在房間裡吸毒呢?”

我怕我們再不走,他們一報警,把我們抓去和小房子、小默子、小東子作伴,趕快拉著大雄離開了這條衚衕。

下午,我陪大雄買了回哈爾濱的機票,並親眼看著他檢票登機。

然後我就不知道自己到底要幹什麼了。

我在機場附近徘徊了一會兒,想給聶川打個電話,或者給二叔、三叔,爸爸媽媽打個電話,卻沒有按出去,因為我是老胡,不是聶川,打電話總不能說,我對朋友的家人也表示關心吧?

關於他們的狀況,我只能靠猜。

我想他們應該都很好,因為聶川一回家就開始調查起爺爺的包裹。

只有家裡沒出事的情況下,他才會這麼安心,並且快速的投入調查。

既然爺爺的包裹有了線索,那我就先不能離開北京,我需要等待聶川的調查結果,然後瞭解事情的進展。

想了想,我決定就在附近找家賓館住幾天再說。

可是當我掏了掏口袋的時候,才發現全身上下只有六百塊錢,即使住那種條件低劣的家庭旅館,也只能住上四五天而已,而且還是不吃飯的情況下。

我冷笑了一聲,暗暗說道:“聶川啊聶川,你見過金山銀山,接觸過地外文明,甚至還成了神話人物的徒弟,這麼牛逼的生涯,現在淪落成了只有六百塊錢的流浪漢,真有你的。”

冷笑歸冷笑,自嘲歸自嘲,我想了想,還是決定明天去找一份工作算了。

不過一細想,另外一件事就難住我了,因為現在沒有身份證,根本沒辦法找到什麼正式的工作,只能打打工什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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