乃犯欺詐罪。’另外還有‘非法吞併他人財產,此乃侵佔罪’,兩罪並罰,退還吳家本金加紅利四十萬銀,並流配嶺南五年,以示效尤。因海家與吳家徹底交惡,同意吳氏還及本道,並允許帶走嫁妝。”
等半夏說完後,徐璐依然沒有反應過來,“就這樣?”
“是的,少夫人,劉大人確實是這樣宣判的。”
“海家人反應如何?”
“海家自然反應激烈的,但也架不住劉大人引經據典,把大慶津法背得滋瓜爛熟,海家本來就浸吞了吳家的財產。所以劉大人這樣判,也是公正合理的。”
是的,劉向東這樣判確實公正合理,並未因吳太太的無恥為人就剝奪吳家的正當權益,做到了津法面前,人人平等的最高境地。
但站在徐璐的立場,卻無法接受這樣的判決。
“想必,大姨母不會太高興就是了。”
另外一個小廝染墨也是跑得上氣不接下氣,也給徐璐帶回了另一個震驚的訊息。
徐璐幾乎是從椅了上跳了起來,“徐家與吳家也和離了?”
☆、第165章 意料之中,意料之外
染墨彎著彎,雙手放在膝蓋上,喘著粗氣說,“劉大人宣判了對海家的判決後,大姨太太就又把吳太太給告了。直說吳太太霸佔表姑奶奶的嫁妝,要吳家償還。並提出要與吳家和離。”
徐璐震驚了半晌,又重新坐了下來,“吳太太應該不會同意吧。”
“少夫人料事如神,吳太太當然不肯的。只差沒跪著求大姨太太了。但大姨太太鐵了心要與吳家和離,並已向劉大人遞交了吳太太霸佔表姑奶奶的人證和物證。”
“人證是誰?物證又有什麼?”
“人證就是吳太太的貼身陪嫁周玉芝,以及海太太,物證就是表姑奶奶的當年的嫁妝單子。”大概這事兒也不是一句兩句就解釋得清楚的,染墨只好先從開頭說起。
徐璐雖然心癢得難受,也只能暫且熬住,聽染墨把事情經過再細說一遍。
原來,當劉向東宣佈了對海家的判決後,海家儘管不服,卻也敵不過劉向東的無邊官威,以及三百衙役的威猛,不得不同意與吳氏和離,並償還吳家的本金以及紅利,總共四十萬兩銀子。
海家這幾年做海運生意,也賺了不下百萬家資,四十萬兩現銀一時拿不出來,也就拿了兩千畝地,四五處房產,加上一匣子的銀票,總算湊齊。當著劉向東的面,當場交割清楚。劉向東正要交還給吳太太,徐夫人插話了。
徐夫人是這樣說的,“劉大人秉公執法,老身無比欽佩。老身如今也有冤屈在身,還望劉大人替老身作主。”
因徐夫人是堂堂國公夫人,劉向東不敢怠慢,恭敬地請徐夫人道出冤情來,在他許可權犯範圍內,一定秉公判案。
徐夫人卻看著海太太,問,“海太太,您剛才說,吳家給您的銀子,全是我閨女徐氏的嫁妝,可是事實?”
海太太正氣忿到手的銀子飛了,兒子也要被髮配,把吳家和劉向東恨之入骨,但她也不是傻瓜,一聽徐夫人的口氣,就知道螳螂捕蟬,黃雀在後。她恨極了吳家,自然就順著徐夫人的話,親自證實,吳太太這些年來給海家的銀錢,全是徐氏嫁妝。
徐夫人不愧為國公夫人,她自然掌握了海太太見不得吳家好過的心態,就故意往自己有利的方面問話。海太太也配合得天衣無縫,不但說出了人證,還有物證,一切證明,吳家給海家的銀子,全是徐氏嫁妝。
吳太太還沒有反應過來,只是說:“這其中雖然也有媳婦的嫁妝,但我吳家也投了不少進去的。徐氏當年的陪嫁,也不過區區三萬兩銀子吧。哪來的十萬兩?”
徐夫人立刻就說:“我閨女嫁到吳家十年,期間可是沒少回孃家打秋風,得來的銀錢,也全都貼到你們吳家了吧?你別不肯承認,我徐家賬房可是全有記錄的。”
海太太接著說:“我也能證明,當初吳家娶徐氏的時候,一窮二白,甚至在京城買的那幢房子,還是舉債買的。這些年來,吳家並未有多少進項,哪來的銀錢置辦田地,買奴才服侍?還不全是沾了徐氏的光?”
吳太太就說吳老爺和兒子也都在朝為官,食朝廷奉祿的,吳家雖非大富大貴,卻也是小康之家,海太太就呸了聲,“還小康之家?哄鬼去吧。誰不知道吳老爺和你兒子那麼點不入流的官兒,能得多少奉祿?真要靠那麼點奉祿過活,你戴得起金飾,穿得起綾羅?還能有下人服侍?你可以當徐氏是傻子,也別當咱們是傻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