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得重用,舉薦王文東、河南布政使、陝西布政使等三人,侯補吏部右侍郎。次日皇帝在朝堂上垂問,百官推薦王文東,稱冷靜果決,不貪不腐,是位經得住考驗的好官。誰知凌峰卻持反對意見,認為王文東主政山西期間,山西經濟下滑,軍民暴動次數比往年大副增加,認定王文東不擅治理地方,或處事不公,才會引發軍民暴亂。連地方都治理不好,又豈能進入朝廷中樞?
凌峰的話自然就引起群臣攻擊,因為王文東為官清廉、公正無私也是有口皆卑,稱凌峰血口噴人。凌峰毫不退讓,稱公正無私的人,並不代表就有治理百姓的能力,清官裡頭也有昏官,還稱,貪官亡國,而昏官卻誤國。並舉例王文東在山西推行訟之可疑者,與其屈其兄,寧屈其弟;與其屈叔伯,寧屈其侄;與其屈貧民,寧屈富民;與其屈愚直,寧屈刁頑。事在爭產業,與其屈小民,寧屈鄉宦,以救弊也。事在爭言貌,與其屈鄉宦,寧屈小民,以存體也。由此可見,王此人不想方設法去弄清案件的是非曲直,而是按照古老的道德標準,根據當事雙方的身份和地位來做出判決。可以想像的是,以主觀標準來裁定案件,其結果必然是有失公正。僅憑此一點,必會製造不少冤假錯案。王此人如何還能當得起明察秋毫的明官。恰恰相反,稱他是個糊塗官倒是有點名副其實!
凌峰又還稱:“冤假錯案嚴重引發朝廷公平公正,而誤判或亂判更會使朝廷失去公平公正和公義,以致腐風彌綸,人心散佚,法綱流離,社會動盪,其禍害之烈,不亞於貪官之禍。”
一些向著王文東的人就與凌峰打起了嘴仗。有的甚至指責凌峰因為在吏部一家獨大,不願權利被瓜分,故意讓右侍郎之位空置,其心可誅。
凌峰毫不理會,只一口咬定王文東清廉有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