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招數,全都拿來對付起自己的同類。
這還得了,陸山整個人都站了起來,原本還憤怒的怒火,卻因為站起來的剎那腦袋衝血的平靜了下來,自己其實早就意識到應該有部落裡的規章制度了,可是因為事情忙碌太多。而疏忽了,現在,出了這樣的事情。陸山自己也應該負擔一部分責任,畢竟生活的發展,現在鹿部落已經不是天天在生存上掙扎的部落。各種各樣因為閒下來的問題必然會出現。這是社會進步,歷史發展的必然。
將兩家的男人都叫了過來,小孩子之間也交給了陸風進行處理,兩家主要的肇事者,兩個女人當場就被男人打了一頓,然後,陸山吩咐陸林宣佈了對兩家女人的處理結果。各大五十大板,每人扣除三天的食物供應。如果再犯驅逐出部落。事情才平息了下來。
兩家男人最後被陸山叫到房子裡面,不知道陸山具體說了什麼,總之,兩家男人出來的時候,臉上都是充滿了笑容的。陸山已經將自己的精力放到了設立法典的事情上來,隨著部落的不斷擴大,制度已經成了不容再拖延的問題。
三天之後,一部由陸山口述,陸林和陸風執筆,用猙刀雕刻在長約一尺,寬約一寸半的木板之上,整整五千多字的鹿部落第一部以文字形式記錄下來的法典最終成型。史稱陸山法典。
整個法典規定,鹿部落是一個多姓氏的部落,任何部落的人,以自願為原則,可以保留自己原來的姓氏,當然,也可以改為陸姓。
第二,部落所有的財產屬部落擁有,任何人不得私自出售部落的財產,或以任何形式叫部落財產移交給其他部落。違反者,殺!部落向個人或家庭獎勵的財產歸私人所有,部落不得以任何形式侵佔。私人財產神聖不可侵犯。部落必須要保護私人財產的合法性。
第三,部落的工作調配,統一歸部落族長指揮,族長有權力任命各個部門負責隊長。凡是不聽從部落族長和隊長指揮者,一律驅逐出鹿部落。在族長和隊長的指揮發生衝突時,以族長的為準。
第四,相互之間團結友愛。和平共處。發生口角糾紛一律找新成立的部落執法隊隊長陸林進行處理。不得私自謾罵,鬥毆,做出破壞部落安定團結穩定的事情,第一次違反者,扣發三天食物,第二次違反者,驅逐!
第五,分配勞動,出工不出力者,一律以曠工論處,執法隊將配合各部門隊長對所有成員進行勞動考核,表現突出著給予雙倍獎勵,表現差著,或偷懶者,扣除當天食物。
第六,鹿部落的旗幟為鹿角圖騰。以後每增加一個新的部落,凡是有特色的圖騰將併入部落旗幟裡面,旗幟為鹿部落神聖不可侵犯的象徵。
第七,鹿部落實行以族長為首長老輔助制度。族長除第一任族長為終身制之外,從此以後,每六年,由全部落成員進行選舉大會。選舉新的族長。
七條,陸山整整想了一個晚上才搞出的七條。自己所知道的那些法律法規,在這個時代,太多的不適應了,這七條是陸山想破腦袋之後,才搞出來的。陸山在法典出現之後,第一次對自己沒有了信心,他不知道鹿部落,甚至是整個原始社會,將會被他帶著走向什麼位置,在歷史的長河之中,陸山甚至不敢想象,以後將是一個什麼樣的情況。
法典用石頭雕刻成碑的形式立在廣場的旗杆旁邊,以顯示法典的威嚴
可是,終歸到底,法典還是出來了,儘管陸山的心中是忐忑不安,但是,法典還是出來了。出乎意料的是,鹿部落的子民們對陸山的法典都沒有什麼抱怨和表情,好似,這法典根本就與自己沒有什麼關係一樣。該生活的還是繼續生活,該工作的還是照樣工作。
這讓陸山鬱悶了一下,隨即又組織整個部落開始在陸林和陸風的帶領下,學習法典的內容。並瞭解透徹,其中,一些私人財產的事情,自然是得到了部落子民的熱烈響應。原本,鹿部落發展到現在已經初步的有了私人物品。一些狩獵隊隊員們平日裡得到的一些小獎品,這些都是屬於他們的私人物品。
而像其他什麼防止偷懶的法典,那是直接的被部落子民無視掉了,在他們的眼裡,自己永遠都是勤勞的。就像陸馬長老叫囂的一樣,鹿部落子民永遠勤勞。
同時,鹿部落的旗幟也在陸山親手的繪製之下,由陸女親自操刀用麻線在黑色的野豬皮上釘了出來。並高高的用一根木杆掛在了鹿部落上空。陸山已經開始有意無意的培養著鹿部落子民們對部落的忠誠意識。
由於明確的界定了私人物品和部落公用物品,整個鹿部落開始了徹底的大清理和大盤底。最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