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5部分(3 / 4)

小說:鶯鶯傳 作者:天馬行空

家講究一些,就算是妾室也只要良家出身。這樣一來,瘦馬當然就不能進門了。

但是這種和大戶人家連結的好事不是人人都有的,有的時候還不只是自身手段的問題,更多的時候是有沒有那個際遇。所以更加踏實的做法是勤懇做事,平常多去鄉間收孩子,等到災荒年間就往受災的地方跑。

那些地方的孩子,有的時候半鬥米就可以換走一個。這個時候買下這個孩子對於這個孩子的家庭來說甚至是一種‘運氣’,因為這意味著家裡少一個人吃飯,而且多了半鬥米的糧食。而這個孩子跟著人伢子走,人家買他走當然不會讓他餓死,這就是保住一條命了。

聽上去是在給人伢子說好話,其實不是的,只不過就事論事,特定環境之下的真實情況就是這樣。

真到了那種境況,還真是買走一個就活一個。只不過也不是人人都有機會被買走的——人伢子自然都是優先買走小孩子的。然後是黃花閨女,再然後是有些姿色的婦女,最後則是有一把力氣的青壯年。至於老人家,肯定是沒人要的,不要錢也一樣。

而這些從災區買來的人口帶到揚州,或者別的平安地界,那身價就立刻不同了。以揚州為例,正常的年景,一個什麼都不會的七八歲小丫頭是七八兩銀子一個——這都能買多少米了。

至於那些手上有手藝的,或是會燒飯,或是精通女紅,那價錢更是沒有一個定例,全看手藝好壞的程度。真正價高的,上百兩也打不住。還有長的漂亮的,這也不必說了。

方婆子的這一句話提醒了趙鶯鶯,她總算記起來她忘記什麼了——那是上輩子的事了,當時她年紀小,才剛剛到宛平縣劉家一年不到。就是八歲這一年的夏天,隔壁人家新買了一個小丫頭。

這個小丫頭倒不是像趙鶯鶯買來是給沒孩子的人家‘招孩子’,人家那是給家裡伺候使用。

她當時在廚房裡燒火,聽到隔壁人家的婦女相當得意地與劉家的女人說起自己生意經:“你們別看買一個小丫頭要十來兩,齊整一些的就要十幾兩。實際上這是一門只賺不虧的買賣!”

“花十兩銀子買來,從此之後家裡就有人使喚了。這一使喚就是十年左右,中間只要管吃管住管穿就可以了,除了吃飯用點心,不要把人整的面黃肌瘦,其他的就隨意了。你們說說這能花多少錢——這一切等到小丫頭十八歲的時候,無論是賣給老漢做小老婆,還是賣到窯子裡去,至少都是幾十兩起價了。”

趙鶯鶯當時年紀小,不曉得什麼叫窯子,但是小老婆她總歸是知道的,那可不是什麼好話!

本來這件事她是不應該有這麼多記憶的,但是因為一個意外她知道了那個小丫頭是揚州人,她的同鄉,這就記到了如今。

她也只和那個小丫頭有過那麼一次說話的機會,只是聽說她是揚州來的便問道:“你是揚州來的?那怎麼到了宛平,難道你是柺子拐來的?”

趙鶯鶯自己是柺子拐來的,就以為小丫頭也是柺子拐來的。但是小丫頭搖了搖頭,面色平靜地告訴她:“不是,是揚州今年大雨下了兩個月,揚州城裡沒事,但是周圍鄉下全完了,收成完了,房子也完了。。。。。。我家快餓死了,沒辦法只好把家裡女孩子都賣了。我們是在揚州被賣的,一起的還有我大姐二姐,只不過不知道他們被賣到哪裡去了。”

因為是關於家鄉的訊息,所以即使時間久遠她也一直記得。這輩子把上輩子的事情放下了,倒是一時想不起來,但是有方婆子一句話做引子,趙鶯鶯立刻回憶起來。

揚州大雨,周圍全完了,賣兒賣女!

趙鶯鶯想到這件事立刻就能從椅子上跳下來,只不過這時候家裡人都在,她突然有什麼反應很是奇怪,所以強忍了下來。等到回了屋子,她就在房間裡走來走去,具體想這件事。

首先,揚州估計沒事,這至少讓她放心一大半——雖然這麼說不對,但事實就是如此,趙鶯鶯更多時候只能想到自己一家人,然後就是熟識的街坊鄰里親朋好友。而這些人都生活在揚州,不管怎麼說,至少性命無憂。

實際上想也知道,揚州這種地方輕易也不會出事。

首先這裡就不是常常出事的地方,不像齊魯、晉中、冀中、甘陝這些地方,不是旱災就是決堤,好容易收成好一年,其實也沒有多少存糧——因為這些地方地力大多很薄,再加上地主催逼的緊,底層農民其實是沒有好日子的。

其次,就算百年一遇的,揚州出事了,朝廷也不會放著不管。這裡可不是那些籍籍無名之地!這裡是全國最繁華富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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