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8部分(3 / 4)

這天下恐怕還不知是誰的。

而李雲計劃成立的超限戰特種部隊,與傳統意義上的軍隊有著本質上的區別。

首先這支軍隊成立的目標就是打擊外族,幫大漢國正規軍隊開路,他們的作戰任務除了殺人放火,還是殺人放火,而且這支部隊的第一條戒律就是絕不將劍指向自己的土地,他們存在的意義就是向外戰,再向外戰。

他們可以深入敵後,進行刺殺,投毒,綁架,放火,甚至挑起兩個民族的戰爭,又或者為大漢的戰爭製造藉口。

而囚徒滿足了這一切的要求,他們本就不是好鳥,在鄉里時就沒少做過壞事,只要有足夠的代價什麼陰險狠毒的手段都使的出,什麼喪盡天良的事情都做的出。

雖然這其中也許會有不合格的,也許會有被冤枉的好人,但是自由與榮耀足以刺激任何一個本已陷入絕望的人。

你知道的,溺水的人一旦抓住一個救命的東西,那麼即使是死,他也絕不會鬆開,這些囚徒也是一樣,只要向他們許諾,立下一定戰功,或者服役一段時間,他們就可獲得自由,金錢,甚至無上的榮耀。

一念至此,李雲輕笑道:“仲卿多慮拉!非常之時,乃用非常之法,此事,待我日後再與你分說!”

轉頭對高遠道:“高遠,你去將那些犯人集合起來,本大人一會就來,我想看看,這批犯人到底符不符合標準!”

高遠得令一聲而去,說實話,他可不管這麼多,只要有仗打,有寡婦勾引,有妓院閒逛,他就很滿足了!

……

第一第二十六節 英雄還是懦夫

幾百名囚犯戴著枷鎖,蹲在圈禁的牛棚裡,凌亂的頭髮以及贓汙的衣服以及憔悴的面容告訴人們,他們曾受過何種遭遇。

在大漢,由於中央政府堅決執行著無為而治的基本國策,所以對於刑徒以及判罰是十分寬容的,基本上一般的罪行,地方官員通常是警告處理,因為這有利於地方安定,有利於收攏民心,但是另一方面由於大漢建立之初,開國的大臣們並不懂得如何治理一個幅員如此遼闊的大帝國,也同樣缺乏足夠的人手組建和制定屬於帝國的法律,自然而然,先秦的法律和制度被幾乎完全繼承。

而先秦的法令,是公認的殘酷以及嚴格,它甚至具體到了同一罪行的不同程度所該採取的懲罰,而執行法令的官員大都是法家出身,對於法令的執行一絲不芶。

這樣的狀況所造成的後果便是,犯人不判則已,一判便是重罰,輕則流放,判罰勞役,三代擔負隱官甚至最低賤的騎奴,妓女,奴婢等,重則斬首,連坐數族。

而這些人說起來,絕大部分都是罪有應得,他們或是因搶劫,屢教不改,或是淫人妻女等大惡之行,所以被當地官員抓捕後,在判罰上面,自然毫不留情,幾乎全部是流放十年以上的重罰,最嚴重的一個甚至被處以終身流放,永不得回鄉。

此人名叫田永,字浩然。齊國臨淄人。今年才二十三歲,本應正是風華之歲,韓非子說‘俠以武犯禁’。

而他正好曾是一名遊俠。前年早些時候,他在臨淄街頭以一己之力痛殺當地地痞七人,重傷十三,原因是這些人當街姦汙婦女,他看不過去。便出手了。

按照大漢律,本應做殺人罪,處以凌遲之刑,但齊相張衝之見他俠義好勇,不忍要了他性命,乃以‘其罪雖重,然其心正’的理由。免去了地死罪,改判終身流放,並不得赦免,這一判罰最終得到了當時擔任丞相的衛綰許可,由此他被髮配到漁陽軍中,屬死士隊管理,一旦發生戰爭,死士隊的人就必須衝在最危險的地方,直到擊敗敵人或者全滅。

死士的運用。早在春秋時期就已經出現,這支完全由犯人組成的軍隊曾創造了無數的奇蹟,它被運用最多的國家分別是戰國初期的霸主魏,以及後來橫掃六合的秦。

而死士隊的成員,每一次戰鬥結束,幾乎都會損失大半,田永可活到現在,這不能不說是一個奇蹟。

圈禁犯人的門被推開,數十名手執利器的精銳士兵迅速進來。他們立在兩邊,劍拔弩張,警戒著一切可能出現的危機。

田永斜看了一眼,在死士隊中一年多的遭遇使他早對一切喪失興趣,對一切都已冷漠,但是這些士兵的樣子,使他立刻就知道,有大人物將來這裡。

果然,又一對看樣子品秩較高地軍官,走了進來,為首的年輕軍人橫掃了這些囚犯一眼,他的裝飾告訴囚犯,他是一名都尉,而它頭盔上標識著的爵位等級,告訴囚犯,他是一名有著大夫以上爵位的軍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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