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部分(3 / 4)

小說:詭案罪8 作者:使勁兒

化妝師趕緊給她化妝,然後又讓她換上一套淡綠色襖裙,將頭髮盤到腦後綰成一個元寶髻。這樣,一副清末民初時期的丫鬟扮相就出來了。

因為是科班出身,雨萱面對鏡頭,一點兒也不怯場,一路拍攝下來,都十分順利。本就只有不足一集的戲份,一個上午就拍完了。

中午吃過盒飯,朱大福把她拉到一邊,遞給她一個紅包,裡面裝著三千塊錢,算是今天的片酬。然後他又掏出一張回程機票塞到她手裡,抱歉地說:「因為還要趕下一場戲,就不多招待你了,你先坐飛機回去。等這部戲拍完後,如果製片方對你的表現滿意,我會敦促製片方考慮在下一部戲中跟你簽約。」

儘管時間安排得有點兒倉促,但雨萱還是十分高興地接受了。接過機票,見時間還早,她打了一輛計程車,在寧州城裡轉了一圈,然後直奔機場。

3

一個月後。

因為曾參與其中,雨萱比任何時候都關心《碎夢》這部戲。每天工作完後,回到寓所,她總要開啟計算機,上網搜一搜有關《碎夢》的新聞,瞭解一下拍攝進度。

這天,她卻在一個名叫「寧州論壇」的網站裡,搜尋到了一個這樣的帖子——

《碎夢》劇組出命案,「巧雲」戲裡被殺戲外亦遭毒手。

上個月,也即7月27日,有人在寧州西郊的寧城水庫發現了一具漂浮的女屍。

據警方調查,死者名叫林夕蕾,剛從北京某藝術學院畢業,是《碎夢》劇組的一名青年演員。她在劇中飾演丫鬟巧雲。

經法醫鑑定,死者手腳縫乾淨,胃和直腸內中沒有溺液,腦組織瘀血水腫,實質性器官內出血,因此警方認定其並非溺水身亡,而是機械性窒息死亡後,被人棄屍於水庫。

因為天氣炎熱、水溫較高,屍體已經開始腐爛,警方無法準確推斷出具體死亡時間。

但據《碎夢》劇組人員反映,死者一個星期前,也即7月20日上午,還在片場拍攝巧雲被少奶奶碎屍的戲。警方根據這一線索,再參考屍體的腐爛程度,大致推斷其死亡時間為7月20日下午至7月21日。

為了不給《碎夢》這部尚在拍攝之中的電視劇帶來負面影響,應制片方的要求,警方並沒有向媒體公佈案情,所以媒體一直沒有報道。直到一個月後的今天,筆者才從一位當刑警的朋友口中探知此事。

目前,此案仍在進一步調查之中。

後面還有好事者跟帖,貼出了林夕蕾的照片。

雨萱一下子蒙了。真的?假的?她清楚地記得,自己上次飛赴寧州影視城拍戲,正是7月20日。看發帖人說得像模象樣,不像是假的。難道會是真的?如果是真的,那麼在《碎夢》中飾演巧雲的明明是自己,現在又怎麼變成了林夕蕾?而且正是那一段巧雲在劇中被碎屍的戲,還成了警方推斷林夕蕾死亡時間的重要依據。再看看林夕蕾的照片,你別說,還真跟她有七八分像呢。這到底是怎麼回事?

4

想了一個晚上,也沒想明白這是怎麼回事。但雨萱知道,無論這是怎麼回事,都絕對和朱大福脫不了干係。與其自己在這裡想破腦袋,還不如讓朱大福自己說出謎底。

一大早,她就打通了朱大福的手機。

「有人把林夕蕾的死捅到了網上。」

朱大福愣了一下,惱火地說:「我已經跟那幫警察說好了,叫他們不要向媒體透露這件事的……」

雨萱說:「我可以給你打電話,也可以給寧州警方打電話。」

朱大福沉默好久,才嘆口氣說:「其實……我並沒想殺她,只是她……太不懂規矩了……」

「什麼規矩?」

「就是人們說的,影視圈裡的潛規則。」

雨萱在電話裡冷笑著不說話。

朱大福的聲音,就心虛地低了下去。他說:「林夕蕾是我7月19日才叫到劇組來的,本來是想讓她演巧雲這個角色。當天晚上,她就住在我隔壁房間。夜裡,我叫她到我屋裡,想跟她說說第二天的戲。當時我喝了點兒酒,一時沒把持住自己,就順手把她掀倒在了床上。她拚死反抗,張口欲叫,我就用枕頭壓住她的嘴巴……」

雨萱已漸漸明白過來:「完事之後,你才發現自己用力過猛,把她給捂死了,是不是?」

朱大福說:「是的。酒勁兒過後,我一下就清醒過來,殺人償命,這可不是鬧著玩的。我想了好久,決定把這件事掩蓋下來。幸好我這個人做事一向謹慎,跟她發生關係時戴上了保險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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