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部分(2 / 4)

小說:網遊之鷹爪王 作者:換裁判

才進浴室仔仔細細衝了個溫水澡。

要去見周穎,自然不能邋邋遢遢的去見。

因為她現在心裡已經很厭惡他了,如果他再很邋遢地出現在她的面前,一定會讓她更加厭惡。

到時候,還沒有開始勸說,就已經失敗了一大半了,還勸個什麼。

洗澡的時候,楊振發現鏡子裡的自己,頭髮有點長了,不大清爽,就臨時決定等一下下樓之後,還要去理個髮。

總之,要清清爽爽、乾乾淨淨地出現在她面前,不能讓她一見自己就皺眉頭。

……

楊振本來就不是一個邋遢的人,這仔細一收拾自己,等他穿上乾淨的藍色牛仔褲、白色T恤衫、白色運動鞋站在鏡子前面的時候。

鏡子裡的他雖然依然貌不驚人,但卻清清爽爽、乾乾淨淨,絕不會讓人看了討厭。

只是頭髮是略有點長了。

收拾好了自己,楊振進臥室取了錢夾和手機,以及鑰匙串,就出門去了。

前文說過,楊振買的這套房子就在中海大學校園附近。

這校園附近,理髮店自然多。

其中一家門面很普通的理髮店就是楊振常去的理髮地點。

這家理髮店,楊振很熟悉了。

大學第一年的時候,他試過了學校附近所有理髮店的手藝,結果發現這家普普通通門面裡的老理髮師,手藝卻是最好的。

或者說,他的是手藝是最楊振胃口的。

老理髮師五十幾歲的樣子,頭上光禿禿的,一根頭髮也沒有,但他剃頭的手藝卻很不錯。

他不會給人剪奇形怪狀的髮型,但剪出來的每個髮型,看上去都是那麼的自然,絕不像有的理髮師給人剪的頭髮,一走出理髮店,別人一眼就能看出來此人剛剛剪過頭。

楊振每次從這裡剪了頭髮離開,路人基本上都不會往他的頭上看。

因為,根本就看不出來他的頭髮剛剛剪過。

只有很熟悉他頭髮原來有多長的同學,在有心注意下,才能發覺他最近可能剪了頭髮。但也幾乎沒人能看出他是當天剪的。

楊振很喜歡老人這種自然的手藝。

剪出來的髮型讓人看的舒服、自然。

所以這次,他依然是去的那裡。

大概十分鐘過後,等他從老人店裡出來的時候,略略顯長的頭髮已經不長了。很柔順的貼在頭上,自然而清爽。

這是楊振最喜歡的髮型,已經兩三年沒有換過了。

……

第004章 挽回(中)

為了挽回周穎的心,楊振從理髮店出來,經過一家花店的時候,略一猶豫,就走了進去。Www;

出來的時候,懷裡已經多了一捧紅玫瑰。

說起來,周穎跟了他差不多六年,他還沒給她買過花呢。

他沒有追過她,當年他在《血色江湖》裡成為所向無敵的鷹爪王的時候,名列雙收,是同班的周穎同學倒追的他。

當時也沒怎麼追,某天晚上,她打他宿舍電話把他約到學校蓮花池的涼亭裡,問他可不可以做她男朋友的時候,他們就在一起了。

所謂“女追男,隔層紗”,就是這麼簡單。

也因此,楊振沒追過她,也就不曾拿著鮮花去向她表白。

後來兩人在一起了,楊振也就覺得與其浪費錢去買那麼貴的鮮花,還不如給她買點小首飾,或者請她吃一頓美味,以至於,快六年了,他都沒有送過她一次鮮花。

不過話說回來,鮮花確實很貴。

一支玫瑰就要十塊錢。

楊振今天買了九支,加上搭配在花裡的草,就要了128塊。

這還是打折之後的價錢。

如果是以前,楊振是捨不得買這種華而不實的東西的。

但今晚情況特殊,任何有可能讓周穎回心轉意的東西,他都不想放過。

花已經買了。

楊振又想到自己和周穎都已經老大不小了。

他虛歲27了,周穎也是一樣。

為免夜長夢多,乾脆今晚連求婚一起辦了吧!

這麼一想,他又趕緊回去取了銀行卡,然後打車去了本市最有名的珠寶行——金鑫珠寶。

其實,落魄了兩年多,又承擔了這幾年周穎和自己的生活費,以及逢年過節給家人、親戚朋友、以及周穎和自己買衣服、禮品什麼的。

楊振買房子之後,積攢的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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