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站上去。畢竟那麼高,如果一不小心就會摔得萬劫不復,粉身碎骨……
手指還是因為趕稿,還是稍微有些痛。
說起來,最近除了內分泌有點失調以外,幾乎就沒有值得落筆的地方了吧。
還好,今天下午看到了一大堆朋友。就權當談資來說一說好了。
話說,今天好不容易有個朋友還記得我的存在,打電話約了我去「OuTen」喝咖啡。其間因為兩個人實在太無聊,約出來了一大堆的朋友……
嗯,其實這些瑣碎的東西也沒有什麼好提及的。不過,其中幾個有些是高中時的同校,大家聊得很開心。然後提到了高中時我靠寫情書維生的搞笑事蹟。
突然有一個人,他說他還找我寫過一封分手信。
我很疑惑,想了半天才回憶起,似乎自己高中時期確實替人寫過一封分手信,好像還寬宏大量的忘了收錢。
聽說那份分手信至今還沒送出去,於是我興趣盎然的想要回收,結果那混蛋死活都不願意。最後我只好妥協,混到了他家裡把那份久違的信件重溫了一遍。
畢竟,那是自己寫過的,第一封分手信,或許也是最後一封了吧。
總之睡不著,乾脆默寫下來留做紀念。全文如下:
某某人:(不好意思,請原諒我不能透露客戶的名字哈)
剛剛看了你的信,沒辦法形容自己的心裡是什麼感受。確實,你沒有提過要分手,不過,你的話裡處處都透露出對我的厭倦。每次和你在一起,你不是不耐煩的對我說「你完全可以不用這樣」,就是說「你其實可以選擇放棄」。男人,不管臉皮有多厚,也還是有自尊的。
你說那些話的意思就像一直都是我死活要賴在你身旁一樣。
你的信裡,不也是在要求我放棄嗎?
感情,也是需要活路的。你對我的態度,給我的感覺,居然讓我找不到一線生機。對,我承認我很膽小,我不敢再輕易的付出大量感情,我害怕痛。
你知道,我的好,只不過是對特定幾個人罷了。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