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就走了。
那個商人連忙攔住他,說:“等等,咱們萬事好商量,你給個價我要是覺得合適就賣你行不。”
小天說:“依我看那件衣服最多就值十個金幣,就這個數,要就成交,不要咱們就拍拍屁股各自走人,你看行不行。”
其實小天是十分喜歡這件衣服的,只是他明白到如果自己表現出很喜歡這件衣服的話,那麼那個奸商就會死咬價錢不放,況且自己也沒有那麼多的金幣來買這件衣服。
那個商人沉思一會,說到:“好吧,就這數,就當我們互相交個朋友,咱們成交。”
於是小天便以十個金幣的價錢買下了這件衣服,成交後小天轉身要走時,那個商人又扔了兩件東西給他。說到:“我們這麼有緣,這兩件東西,當我送你。”
小天看到自己的包袱裡多了兩個東西,其中有一塊很漂亮的閃著幽光的玉石,另一個像是個卷軸。笑著問到:“這兩個是什麼東西,別拿別人不要的垃圾給我哦。”
那個商人聽到這後竟然倒了下去,怒罵到:“小子,你真是不識貨。你知道嗎?那個白白的玉石是影像石,只要你有這個就可以隨時找到你想要找的人,和他說話還能觀看到他現在在做什麼。這可是有錢都未必買的。”
至於那個卷軸是高階的鑑定卷軸,最高可以鑑定到暗金裝備,雖然無法將其全部屬性給激發出來,但這也是目前最好的鑑定卷軸了,除非你有上古卷軸,要不其它卷軸和它是沒有的比,知道不。光這卷軸我最少也可以賣到五個金幣。
免費送你,你還說它們是沒有人要的垃圾,要不看我們今天這麼有緣遇到了,還做成了交易,我才不會捨得將這麼好的東西送給你,要不要啊,不要就還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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