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南宋是百家報社爭鳴,而北周仍然是官報獨一家。座中的一些“名黨”成員以前未嘗沒有生出“獨一家”好的念頭,掌控輿論方便呀,但此刻聽名可秀這番詳解,方知其謀事遠大,非為一家權力之便而用,而是為制約君權、臣權之用,一時心中都不由生出敬意。
便聽名可秀繼續道:“第三,法律。禮制與法律,代表的是對治世有益的習俗、經驗與聖賢的主張,這些都應當為君、臣所尊重。禮制是儒家的主張,法律是法家的主張。但儒學向來不是固步自封的學問,漢代的獨尊儒術,事實上儒法並用,以儒為內,以法為用。限制皇權亦是如此,要以禮制為內,以法律為用。如果能讓國家形成一種習慣,無論皇帝或宰相,都應當尊重且必須尊重禮制和法律,受其約束,並尊重民意,那麼禮制、法律就成憲章,雖萬世不可易。即使有變動,也是適合時宜而變動枝節,然其根旨精髓不易。”
“第四,教育。”名可秀道,“帝王之學應學什麼?除了學習仁善、愛民之外,還應學習尊重禮制,尊重法律,尊重民意。如果帝王能做到這四要,則無君主之禍矣。不惟教育人君要如此,教育天下臣民亦得有這四教,仁愛為本,尊重禮制,尊重法律,尊重民意。若士大夫能做到這四要,則無權臣之禍矣。”
名可秀這已經不是在單講抑制皇權了,同時也是在講抑制臣權。君王專。制固然危害甚大,但權相獨。裁也很可能變成下一個專。制君主。而且,一個每隔五六十年、甚至二三十年就改換一次朝代的國家,又何談治太平,昌文明?所以,君臣必須各守權力本分,才有可能實現“昌文明,永華夏”的大道之志。
她的聲音變得格外莊肅,“天之道在於平衡,國之道亦如此。無論君權或臣權,都須制衡,才是道理。”
“但是,”她道,“要使禮制和法律成為憲章,必得有強大的臣權才能保障。而臣權又不能集中於某人或某幾人之手,這就需要將權力分下去,權力不集中就失去了禍亂的能力。但這個分權又須得分而不散,散了就無以凝聚制衡君權。”
“如何讓權力分而不散?”她顧目眾人,目光炯然吐出一詞,“政黨!”
眾人心中一震。
“何謂政黨?”名可秀道,“此從‘朋黨’一稱而來。在歐陽文忠公(歐陽修)之前,儒家多論君子無朋黨,小人才結黨。‘黨’為貶義。然此為謬解,歐陽文忠公的《朋黨論》,可謂論斷精闢,為朋黨正了名。正如歐陽文忠公所說,朋黨之說,自古有之,惟需要辨識他們是君子結黨還是小人結黨。
“《論語》首章即曰‘有朋自遠方來,不亦樂乎?’這個朋即是志同道合者。孔子行道於天下,便是聚志同道合者為群,為追求禮制秩序這一共同大業,結群共同行動,此即君子朋黨之始。故如歐陽文忠公所言,‘君子與君子,以同道為朋;小人與小人,以同利為朋’,君子之朋黨者,‘所守者道義,所行者忠信,所惜者名節。以之修身,則同道而相益;以之事國,則同心而共濟。終始如一。’
“本朝士夫多結社,或講學聚徒,這也是志同道合而結為朋黨。如吾等之振道社,最初便是一群志同道合者結社而成的朋黨。但是,這樣的朋黨還不能稱之為政黨。”
“什麼是政黨?”名可秀再一次發問道。
“它必須是以執政為目標,有明確的治國綱領,有明確的施政政策,有完備的行動章程,有嚴密的人事,有嚴明的紀律獎懲,有嚴格的進出規則,有一群固定的志同道合的成員為核心,有長遠的大道為共同追求之目標——這樣的朋黨,才能稱之為政黨!”
眾人不由為之揚眉聳然。
這是名可秀第一次明確提出,他們是朋黨,而且更進一步,是要結成以執政為目標的朋黨。
政黨,這個詞讓眾人都有些盪漾了。
“吾等不是‘名黨’,現在、未來,也永遠不是任何一姓之黨。”名可秀斬釘截鐵道,“吾等之名,即政黨!”
相比座中諸人還在心情盪漾,並且沒有意識到“政黨”這個稱呼的出現將具有多麼重要的意義時,衛希顏的心中已經笑了起來,心道:終於是走到成立政黨這一步了啊。
衛希顏並不清楚歷史上的政黨產生和資本主義經濟有著必然關聯,她不清楚當然也不關心資本主義萌芽如何界定,在她看來,名可秀走到成立政黨這一步,並不突然。大宋計程車大夫政治,建炎朝商業的空前繁榮,沿海城市及內陸大城市工場經濟的萌生,或許都是走到這一步的基石。當然,更重要的是,已經深具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