累了,家裡每天在催生孩子,花花寫文有很不好的習慣,要抽菸要喝濃茶才會有靈感。所以註定不寫完是沒辦法懷孕的。而在纏戀開始的時侯,家人就駐紮監督了。
同時因為浮世取得的成績,讓編輯讓網站甚至是我自己,都報了很大的期望。也因為大家的厚愛,纏戀30萬字就確定了出版,這更讓花花無所適從。
事實證明花花是個抗不住壓力的人,容易在壓力下迷失自己,我還是喜歡自己最初的狀態。但人總是這樣,牽扯了太多的東西,註定不能讓自己心無旁騖。
還是感謝大家的寬容,讓花花寫完這個故事。雖然差強人意但遺憾總是小部分。我會沉澱一段時間,會努力的找回丟了的自己和丟了狀態。
看到一段話,摘抄下來送給大家:
不管你有多麼真誠,遇到懷疑你的人,你就是謊言。不管你有多麼單純,遇到複雜的人,你就是有心計。不管你有多麼天真,遇到現實的人,你就是笑話。不管你多麼專業,遇到不懂的人,你就是空白。所以,不要太在乎別人對你的評價,你需要的只是,做最好的自己、做滿意的自己。
公告告
原本寫了關於毛毛的番外是8點更新,睡不著失眠想了很久,覺得我不能發這兒來。雖然我發了會有字數全勤,會有訂閱,但我不想為了這點錢對全文結局畫蛇添足,所以我還是放在群裡免費看吧,只能晚點的時候再更新雷希番外了。
群號:304
【雷希希】我是個隨性的人(1)
很多人說我太過於隨性,我通常認為這是一種褒獎,這代表我有態度,最起碼我是在為自己活。無所謂對不對得起誰,不被世俗而牽絆,不被環境而改變。
不過,這只是曾經,在我進入夜場以前。或者說,在我第一次去皇朝以前。
外婆說我的隨性替了我母親,生性放蕩不羈最終害了自己。我不以為然,因為我壓根連我媽長什麼樣子都不知道,從小對我媽的所有印象都停留在客廳裡那張合影裡。我外婆很少管我,除了吃和穿,所以我在外面做什麼她都不知道。
大學之前外婆都覺得我很乖巧懂事,學習成績也一直很好,因為每次拿著10分改成100的成績單,總能矇混過關她戴著老花鏡那雙眼睛。上初中的時侯外婆總問我有沒有同學喜歡我追求我,我都笑著撒嬌回答她我不會早戀,現在只想安心學習回報她對我的養育之恩。
事實上,我在初二就談了戀愛,初三初戀就把我拱手讓給了他大哥。
我的初戀我甚至都不記得他的名字,只知道他叫方六,是我住那片兒的混混,唸完小學就輟學了,成天揪著一般和他一樣沒上學的孩子在我們學校門外收保護費。我們認識也是因為保護費。
初一,剛換了新學校的第一天,方六就在學校出來的衚衕裡等著我們這些新生,凡經過那條衚衕的所有人,都會留下所謂的買路錢。走在我前面的同學都給了,輪到我了我就不給。一是因為我沒錢,二是我並不想像這些人妥協。畢竟在小學,因為我個子比很多人都高,男生女生很少有人能打得過我。
方六那天沒有像對待其他不拿錢的同學一樣打我,而是笑嘻嘻的說,這妞很有性格。
我不屑的還他一句,跟你沒關係。
從那以後,方六不僅不問我要錢,甚至把從其他同學那兒搜來的錢請我吃飯,為我買零食買衣服。
外婆很少帶我去逛街,我所有的衣服都是她在衚衕口的小商店買的。但我愛美,本身底子也不賴,所以方六給我的所有東西我都不拒絕,我為此找藉口:他的錢也不是什麼乾淨錢,不花白不花。
方六對我的特殊照顧,讓我在學校被每個人“敬畏”,就連上廁所有人看到我去了,被尿憋得再急也都主動讓我先上。我認為這是一種優越感,還有一種甚至比老師還要高的尊敬。這種感覺讓我很舒服,也很享受,於是方六讓我做他女朋友,我做了,方六帶我去上網的時侯在網咖閣樓上脫掉我的衣服說要上我,我給了。
所以我的第一次,是發生在那家黑網咖的閣樓上。樓下還坐了一群光著膀子上網的爺們兒,甚至方六中途還探頭叫他的兄弟,也就是這家黑網咖的老闆:把你套子丟一個上來。
流血了,染在閣樓那張地鋪有些發黑的床單上,不怎麼看得出來。方六也沒想到去找,可能他壓根沒想過我會是處,還是下樓的時侯我說我疼,他才看了一眼,罵了句:“靠,我她媽上了個處啊。”然後衝閣樓下喊了聲:“兄弟,讓送50塊錢的烤串過來,我的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