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7部分(1 / 4)

小說:金小狀 作者:連過十一人

小徐不死心,還想說兩句,金小田的手機響了,她對他歉意地笑笑,表示“你瞧我真的有事。”

“金律師你好,我是黎正的同事李周。”

伸手不打笑面人,金小田還了句,“你好。”

李周是有事諮詢,他父母替一家餐廳幹了幾個月活,講定的工資每個月只拿到500元,人事說餐廳剛開張,大家同舟共濟,工資的其餘部分在年底一次性支付。誰知離年底還有近兩個月,他父母被辭退了,沒拿到手的工資在扣除培訓費、服裝費和賠償費後,居然只有幾塊幾毛。他父母問人事賠償費是什麼名目,人事拿出一張單子,列舉他們打破多少碗碟、超支多少紙巾,再問下去恨不得要他們倒付錢給餐廳。所謂的培訓,也只是上崗前一個領班跟他倆講了下工作紀律而已,培訓費卻高達500元。

李周想幫父母去勞動局申請仲裁,問題是一切沒有證據。沒有合同,連工資條都沒有,工作服和工作證被收走了,店裡的員工也不肯為他們作證。

金小田再三叮囑自己要厚道,到這種時候還是說了一句刻薄話,“他們不是挺會對付人的,怎麼也會吃這個虧?”丁維娜被他們說得內疚了好幾天,金小田覺得,要不是她的錢全用光了,說不定真的會把車買回來。欺軟怕硬,他們只會欺負年輕姑娘,到了黑心老闆手裡就不行。

李周沉默了一下,“要是你覺得不方便,我可以向別人諮詢。”

“我想想辦法,關鍵是證據。”金小田看向吳明辦公室。上次那個厲害角色怎麼做到的,吳明知道的細節肯定比她多,順便還能幫他解個圍。這人,明顯已經怒到了極點,還硬憋著裝淡定。

她掛了電話,敲了敲門,不等裡面的人答應就直接開啟門,“吳律師,我這邊剛接到個大案子,有事向你請教。”

怎麼樣,別怪我不幫你趕人。面對一屋子的人,金小田一本正經,絕對的小徒弟請教老師傅的誠懇,只是眼角,偷偷露出了那麼一丁點笑意。她肯定,確定,以及一定收到吳明傳來的訊號:謝了。

作者有話要說:謝謝大家的支援!^_^

☆、第三十四章

人都出去了,滿屋子的人味;其中還有一縷古龍水的香氛;也不知道是哪位大狀留下的。金小田開啟空調;把風調到最大;又把椅子都搬了出去;這才關上門開啟記事本,把李周父母的情況一五一十講給吳明聽。

金小田說完,見吳明毫無動靜,仍然一付入定的模樣;不覺有些詫異;這位仁兄最好逞能;恨不得時時刻刻顯擺他大腦有豹的速度;怎麼今天悶了?難道同事們給他的打擊太大;可是他早該料到現在的場景,動什麼不能動別人的利益。

金小田不信吳明沒考慮到這一點,所以她也沒有勸解他的意圖,只是靜靜地看著他。

一樣是農家子弟,吳明從小曬不黑,如今更是白皙,襯得垂下來的睫毛特別顯眼。金小田突然想起黎正,黎正是內雙,有臥蠶,總帶著笑意,眼神清澈。可惜這雙漂亮的眼睛被鏡片擋住了,他有100多度近視,為了對自己和路上所有的人負責,從18歲拿駕照起他戴上了眼鏡。

“所有企業中,資料最齊的一般是財務。你這個朋友的朋友不是在銀行工作嗎,讓他找餐館的財務想辦法。現在的財務都心裡有數,只是一份工作,不會替老闆賠上自己的前途。”吳明終於開了口,“收集好證據,遞交給勞動保障監察大隊,人社局會處理的,一般都是勞方勝。”他想了想,沉聲說,“要麼不鬧,鬧就鬧大,找多幾個同種情況被辭退的,黑心老闆不會只對一個兩個員工下手。最高人民法院有個解釋,關於審理拒不支付勞動報酬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你自己去看一下,有兩條用得上,一是對‘隱匿、銷燬或者篡改賬目、職工名冊、工資支付記錄、考勤記錄等與勞動報酬相關的材料的’行為的定義,二是對‘數額較大’的定義。”

金小田記得飛快,“明白了。”她發自內心地讚歎,“您老可真是百科全書,對條文記得清清楚楚。”

吳明笑了笑,“學會拍馬屁了?”

金小田嘿嘿笑了兩聲,眼珠子一轉,輕聲問,“他們走了沒?”

吳明不動聲色,嘴唇輕輕吐出兩字,“還沒。”要不是金小田耳力好,還真聽不出他在說什麼。

既然是大案子,當然不能三言兩語了事,金小田會心,“幹嗎折騰?”

吳明翻開記事本,漫不經心地說,“你不覺得有必要?”

當然有,金小田早就煩透了這幫人,他們仗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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