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46部分(1 / 4)

小說:驚雷逐鹿 作者:風格1

“呵呵,沒錯,前身就是宋室南渡以前的‘諸司諸軍專勾司’,南渡之後始設‘審計司’和‘審計院’,職掌上比較接近。 ”雷瑾笑答,“擬議中的‘審計院’,還需要徵詢更多的建言獻策,各位都可以多用些心思。 比如本侯在〈宋史〉地‘食貨志’上看到,‘元豐鉤考隱漏官錢,督及一分,賞三厘’。 審計官查出帳目問題,可以得到查實錢糧數額地十分之三作為獎勵。 這個就不錯嘛。 ”

“其實,審察使也好。 都審計官也好,其屬員不一定完全固定,不要設官過多。 ”皇甫信笑道,“比如查帳,需要時可以從外面臨時僱傭帳房先生,這樣免得養太多閒人。 ”

“這樣也不錯,帳房先生信得過的話。 完全可以考慮。 ”楊羅笑道,“其實監察院如果得到舉報。 或者對審計院或者某位審察使公佈地審計勾考事項有問題,可以僱傭帳房先生查帳覆核;還可以隨時抽查或者指定抽查某些審計事項。 ”

幾位‘大諮政’都有些驚訝,都判官大人今兒倒是為他們監察院說了不少好話,這是很不多見的。

“咳咳—”一直保持緘默的堪輿提領大使司馬翰,說道;“侯爺明睿天縱,比如都審計官、審察使由侯爺親自任命,不能隨意罷黜。 使其久任其事諸條,都非常好;大諮政、都判官的建議,也都值得采納。 老朽再錦上添花補充幾條,這一呢,就是都審計官薪酬糧餉以及廩給津貼等待遇一定要高,都審計官和審察使應享受高於一般曹司署正印堂官的薪餉待遇,都審計官可以比照長史的薪餉待遇,致仕以後仍拿全薪;二。 審計勾考的錢糧經費應該單獨進行預估算,並專門撥付,最好是分列獨立地專門帳目,不從長史府、軍府的帳目上撥付;三,由都審計官、審察使自行決定其門下副貳官佐一應衙官、屬官、幕友、僕役地招募,不受其他衙署和個人的干預。 ”

“賦予很大權力的同時。 必須給予獨立於長史府之外的很高待遇,審計院、審察使的審計勾考才能不受干擾、牽制。 司馬大人一針見血啊。 ”楊羅擊掌讚歎。

雷瑾微微一笑,不理幾個幕僚之間的微妙暗流,默然沉思。

雷瑾生性比較厭煩一些枯燥乏味繁瑣麻煩的政務,一向都是能避則避,能放權給幕僚地就一定放權,不太願意直接過問那些繁瑣麻煩的政務。

類似審計院、審察使這類枯燥乏味繁瑣麻煩,且又吃力不討好極容易得罪人的差使,任事之人如果沒有做孤臣的覺悟,勢必難以勝任其位。

而身為主上的雷瑾。 若是直接插手親自過問審計勾考之事。 一則是他自己並非內行,也肯定不願意幹那些枯燥煩瑣的政務;二則主上若與臣僚部屬之間無一緩衝轉圜之餘地。 周旋騰挪將極是為難,若一旦有事,便是劍拔弩張難以緩和之勢,不要說他人的緩頰勸解,就是雷瑾自己想睜隻眼閉隻眼的大事化小,可能都很難了;這在權術和謀勢上都是相當不利地,諳熟此道的雷瑾自是瞭然。

但是審計院、審察使經手的全都是錢糧出納會計帳目,事涉錢糧財政,關乎全域性,不惟是整個軍政衙署良好運轉的必要基礎,同時也是他知己知彼掌握全盤大勢的必要耳目之一,又是他絕對不能放任自流不聞不問的重要政務,一旦託付非人,政局靡壞,難於收拾,也不是不可能地。

審計勾考之事權,如果仍然照舊直接掌握在內記室的手中,一則隨著西北幕府的持續擴張,事務繁重,頭緒繁多,內記室也難以事事兼顧周全,總有不甚方便之處,難免掛一漏萬;二則從權術的角度,內記室的職掌太大和權力過重,也會滋生不少弊端;三則,隨著軍政公務日趨繁重,也迫切需要將某些政務整飭劃一之後,全盤轉交給內行之人執掌查察監管之權,譬如審計勾考就是如此;

因而,最好的辦法就是將審計勾考一應事權,從內記室以及其他相關衙署剝離分拆出來,全部劃歸到一個衙署執掌,爾後賦予內記室監督制約之權,置於審計院、審察使之上,督察監視審計院、審察使的審計勾考有否枉法瀆職、隱匿失職等情事,內記室雖然不再直接經手審計勾考,但間接的監管還是相宜的。 如此,審計院、審察使的設官置署也就有了充分地理由,缺少地僅僅是因利乘便的時機和情勢而已——當然,審計院、審察使地銓選、舉薦、提名、稽核、屬員招募、俸祿待遇、監督制約的全套章程,在雷瑾的初步設想當中,甚至於是自己給自己套上了諸多限制,這倒不是雷瑾真的想實踐什麼內聖外王之道,而是設想透過官僚體系本身的分權制衡對審計院、審計使加以制約,其實就是師法本

本站所有小說均來源於會員自主上傳,如侵犯你的權益請聯絡我們,我們會盡快刪除。
上一章 報錯 目錄 下一頁
本站所有小說為轉載作品,所有章節均由網友上傳,轉載至本站只是為了宣傳本書讓更多讀者欣賞。
Copyright © 2025 https://www.hxsk.tw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