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哦——換而言之。 如果四川執政府此舉成效不錯,長史府和平虜侯爺權衡利弊之餘,是很有可能在整個西北治下推行此項施政的了?!那,四川執政府是想透過發售這種‘實物土地兌換贖買券’,以達到什麼目的呢?”
“哦,據僕所知,這種‘實物土地兌換贖買券’,就是有地的田主、地主為了購買這種‘實物土地兌換贖買券’,將其名下的私人土地作價,出售給四川執政府地方當局,並由官方事先指定地各大商社直接承辦此項事務,嗯,現在承辦的商社是‘百鑫大當鋪’、‘元亨利貞大銀莊’、‘峨眉大商社’、‘公孫商業協會’以及帝國五大錢莊的四川分號,另外‘雷氏’、‘孫氏’、‘丁氏’、‘顧氏’、‘風氏’等大族的商業協會也都有參與。 ”
楊青顯然對涉及到四川的諸項施政很是熟悉,在幾位世交故舊面前侃侃而談,毫無澀滯生疏的感覺,“這種‘兌換贖買券’其實與西北幕府當前正在發售地其他實物債券並沒有太大區別。
但是它的吸引力主要有幾個方面。 首先,凡是將私人自有土地出售給官方當局,以購買 ‘實物土地兌換贖買券’的田主、地主,他們在十五年的期限之內,每年可以向官方當局領取一定數量的糧食或者生絲、桐油、食油、食鹽等物產;他們如果不要糧食、生絲那些東西,也可以按照當年的物價進行折算,領取等值的鈔、幣等現金,因此田主、地主將土地出售給官方當局,用以購買‘實物土地兌換贖買券’,在還本付息的期限以內並不受糧食等物價上漲的影響。
其二,在地方當局而言,他們雖然需要為此向地主支付很大一筆地價銀錢,但官方給予售地田主的地價銀,也並不是鈔、幣等現金,而是以這種‘實物土地兌換贖買券’充抵至少半數以上地地價,所以地方當局每年地現金支出會相對比較少,地方藩庫的負擔也就不會那麼重。
其三,有了這種‘實物土地兌換贖買券’ 充抵地價銀,在‘銀錢總署’方面而言。 就不會太過於憂慮銀鈔、銀元地市價,因為此舉而出現大幅波動和貶值地情形;更不會擔心四川地界,因為此舉而出現物價上漲、人心動盪的惡劣局面。 總之,四川執政府此舉,因為地方當局不需要以大量現金支付地價,所以就不會在短時間內導致市面上所發放的鈔、幣流透過多,鈔、幣等通貨的波動和貶值風險也就因此得以最大限度的避免;即便四川地面真出了什麼問題。 估計也難以波及至整個西北;這樣一來,‘銀錢總署’方面。 他們在瀆職和失職方面的顧慮少了,亦不用為此擔上太大的干係,自然也就無話可說,也自然就不會再去幹涉四川執政府地此項地方施政了。
第四,長史府和平虜侯府因此之故,也不會急於去幹預或者制止四川地方當局的施政,而是採取了默許地態度。 靜觀成效。
有了剛才說的這幾條舉措,四川執政府的施政,從而也就相應少了方方面面的諸多阻力,自然就可以放手而為了。
另外,四川地方當局徵購地主的土地,並不是以‘實物土地兌換贖買券’ 全額支付田主、地主的地價銀。 地價銀當中的三成到五成左右,是另外以四川執政府,乃至西北幕府手中所掌握地官辦商社、官辦礦場、官辦農莊的部分股份折價給付的。 也就是說。 官方向售地地主支付的‘地價銀’,當中的三到五成,其實就是官方當局出具的‘銀股所有人轉移契約書’和‘銀股轉移擔保確認狀’而已。
私人地主現在能夠透過購買‘實物土地兌換贖買券’,得到一部分官方商社和官方工場礦場的股份,這其中就包括了‘西北紙坊公社’、‘西北工礦冶煉局’和‘西北官辦農牧墾殖總會’等西北幕府所掌握的官辦大商社股份;換言之,亦即是將官辦商社、官辦礦場地官方銀股分拆。 並將其中部分股份公開出售給私人所有;當然,我們也可以認為,官方當局是以這種方式,在不支付或者很少支付現金的前提下,迫使售地地主將其所得的賣地收入直接轉為官辦商社、官辦礦場的銀股投入。 這一點,也正是吸引四川不少地主出售其私人土地的真正根源,象‘西北紙坊公社’、‘西北工礦冶煉局’、‘西北官辦農牧墾殖總會’這些大商社、大商團、大礦場,它們的每一股銀股,其紅利都遠比土地上地獲利出息要高,這一點想必大家也都心知肚明。 也是一直頗為讓西北黎庶羨慕和眼紅的地方。
現在。 既然官方當局給了大家這麼一個機會,雖然是與‘實物土地兌換贖買券’一起捆綁搭售。 四川雖然還有不少地主在猶豫觀望,但將私人土地出售給官府以換取官辦商社股份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