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部分(3 / 4)

小說:驚雷逐鹿 作者:風格1

似乎根本沒把驛道前後埋伏截擊的以兇殘聞名天下的順天王鐵騎殘部放在眼裡,連面都沒露一下。

“是!”

這位劉叔顯然是個實幹型的頭領,做事雷厲風行,領命之後,迅速將後面騾馬馱隊的二百餘騎士集結整隊,很明顯的是要憑藉這兩百多騎士突擊衝陣。他這一手,在旁人看來簡直是瘋狂之極的行為,以兩百來人去衝擊全副武裝,足足一千二百餘騎擺下的嚴整騎陣,而且是曾經縱橫天下以兇殘猛悍聞名,幾乎算得上所向披靡的百戰勁旅——順天王騎軍的殘部,那幾乎是不可能完成的任務。

不過這一隊人馬從上至下似乎都自信滿滿,好似認為從順天王騎軍中殺出一條血路不在話下。如果他們確實不是瘋子,而是保持著理智的人,那又是什麼能給予他們如此強烈的自信呢?

片刻,整隊的騎士開始魚貫馳出,皆著天青色騎裝,以青巾掩住口鼻防塵,鞍前掛著同一樣式的騎軍馬刀和皮盾。

所有的騎士都沒有披甲,只是在騎裝外面套上了一件奇形怪狀的‘背心’,背心的前後片,或長或短的兜兜袋袋足有十好幾個,橫綁豎縛的肩帶、揹帶、腰帶、吊帶、搭扣以及襯墊縱橫交錯,背後揹著的顯然是幾個鏢槍背囊,鋒利的槍尖在陽光下寒光閃閃,在腰間攜有強弓、牛皮箭壺,每人手上還持有一具硬弩。

皇朝官府一向不允許民間違禁攜帶弓箭外出,對之管制甚嚴,即便是獵弓也只允許在官府有案可稽的獵戶攜弓帶箭進入山林狩獵,禁止帶入城市走動。弓箭如此,硬弩更是絕對絕對不許民間持有的違禁品(雖則許多世家權貴、富商巨賈根本不理這一套,私下照樣在自家宅邸莊園中多有備置)。

如今雖然說歷經十年寇亂,朝廷法令多有廢弛,商旅出行攜帶弓箭,裝備刀劍已是舉國通例,為官府所默許,但一般商旅還不至於敢攜帶硬弩,干犯禁例。這些騎士不但強弓硬弩皆具,而且‘公然’攜行,顯然來頭不小,不是尋常官吏可以查驗干涉的。

騎士們分為四隊人馬,每隊約六十騎左右,齊頭並進,差不多佔滿了驛道整條路面,叱喝聲中,齊齊策馬向坡下快步小馳,速度僅是保持中速,還不到以全速衝鋒陷陣的時候呢。

上好的戰馬如果不惜力的全速飛馳二三十里,也會無以為繼,倒臥於途。雖然現在不過是六七里的下坡路,但此時若不顧惜馬力,到了需飛騎衝鋒的關鍵時刻,要再想保持縱馬衝擊的迅猛快捷可就難了,須知戰場廝殺即便是一線之微也將決定一個人的生死存亡,老練的戰士都會在細節上儘可能地保持戰鬥力,顧惜馬力即是其中一項。

從坡頂驛道上賓士而下的那支兩百來人的商旅騎隊,順天王騎軍上下不是沒有看到,但兵力對比上的極度懸殊,使得他們根本不可能認為這支騎隊能夠對他們構成什麼威脅。當然,百戰成精,這支順天王麾下精銳的騎軍雖然有些鬆懈,卻也按照一般的對戰程式,張弓搭箭,準備用箭雨給賓士而來的騎隊洗個澡,免費送到閻王爺那兒去做駙馬儀賓,呵呵,一千二百餘支利箭,每個人怎麼攤也得捱上五六箭,想不死都困難哉。

飛騎掀起滾滾黃塵,勢如排山倒海。

一千步……

九百步……

八百步……

七百步……

順天王騎軍上下每個人都在默默計算著合適的射箭距離,眼睛和箭鏃都閃爍著嗜血的寒光。

軍伍作戰,弓弩為先,遠則用弩,遠者可及千步以上;近則弓箭,三百步內可制敵死命,在順天王騎軍上下想來,只要這些不知死活的騎隊進入他們的弓箭射程,那就是死期到了。兩石的軍弓,以全力發射,三百步外已可貫穿未披甲的人體,在二百步外,可貫穿普通的護身甲,即便是一等鐵葉甲若不巧被箭矢穿過甲片縫隙,同樣可以致命。而他們手上全是上好的三石軍弓,三百步內予取予求不在話下,哪還不信心十足。

六百步……

長嘯震天,向順天王騎軍飛馳接近的二百餘騎齊齊端起了硬弩,在瞬間射出了致命的狼牙弩箭。

在飛騎闖陣掀起的滾滾塵埃中視線不佳是很正常的,順天王騎軍很少有人注意到這些狂馳闖陣而來的騎士居然人手一具硬弩,就算注意到了又怎麼樣呢?

步戰使用的硬弩以常識而言可射遠五百步以上,貫甲數札,但一則一發而盡,重灌箭矢費時(步戰可用三層迭射法彌補此缺陷),遠不如弓箭快捷方便,二則戰馬賓士之時,以弩射敵不易取準,因此騎兵作戰基本不裝備弩,而以弓為主戰裝備。沒有誰會想到這些商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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