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獵物,將其撕裂。
幹掉幾個精靈,隨便也把和他們搏鬥的自由聯邦偵察兵一併弄死後。血魔發現,自己這樣尋找獵物,效率實在低下,巫妖給他的任務是將精靈士兵的前沿哨崗全部拔除,使對方不知道前線發生了什麼事情,這樣才能導演一場血腥味十足的大戲,血魔有趣的稱自己的任務叫做,打老鼠。
而現在,血魔正是利用希曼這隻受傷的老鼠,帶領他找到精靈斥候的前線哨所。
掌控生死的血手-血魔
作為惡魔和獸人的混血兒,血魔被所有凡間的生物所排斥。血魔用他所殺的生物的血來沐浴,並能以此來治療他的傷口-雖然這證明了他的不幸。那些冒險的傻瓜們必須得知道的是,血魔可以在幾里外感受到他們血液的流動,並隨後獲取他們無助的視野,當血魔的嗜血狂暴將敵人撕裂時,他的獵物面對一道無解的選擇題:嘗試著與這位快速的惡魔競速時流血而亡,或者呆在原地被他狂暴的撕成碎片。
血之狂暴
挑起一個單位(敵方或友方)對鮮血的無限渴望。
屠戮
每當血魔殺死一個單位,他就用鮮血淋遍全身,從中恢復自己的生命。
嗜血渴望
血魔能憑本能察覺血液的流動,當附近有生命低於40%的敵方英雄出現時,他能得到該英雄的視野並提升移動速度。
割裂
撕裂目標的身體,使其在移動中不斷地失血,受到傷害。
很顯然,希曼所受的傷並不像他想的那麼輕鬆,如果不及時救治,恐怕他就要因為傷口感染而死在野外。
希曼安靜耐心的蹲守在樹冠中,他必須完全確認沒有人跟蹤後,才敢退回哨所,受傷的精靈斥候如果第一時間逃回哨所,那無疑是陷害自己的戰友。
因為傷痛,原本敏銳的感知將會減弱,從而無法正確分辨出危 3ǔωω。cōm險訊號,以前就出現過一名新人在手臂被砍斷後,咬住斷手,衝回哨所。他知道,只要時間不長,就能將手接上。
可是那個新人卻忽略了一名跟隨在他身後的自由聯邦偵察兵,他剛進入哨所不久,一隊偵察兵緊隨其後堵住了正門,暗殺哨兵,設下陷阱。
每一個出去的精靈再也沒有回來,最後十幾個精靈斥候被剝皮割耳掛在樹林中隨風搖曳。剩下被堵在裡面的傷兵,也被全部屠殺,女性精靈為了不被凌辱,搶先在對方攻入時紛紛自殺。
這就是血的教訓,任何一個在桑普多平原執行任務的精靈斥候,首先必須清楚,不論如何都不能將哨所暴露。
就算希曼已經痛的快要昏過去,他依然不會貿然進入哨所,在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