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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遊傳奇之職業玩家》

作者:公子殤

⒈第一章 遊戲前的準備

第一篇 歷練成長篇 第一章 遊戲前的準備 人物介紹:羅文正,1987年9月出生,遊戲ID:天歌戰(後文不論遊戲內外都稱之為天歌),職業:戰士;陳天宇,1983年8月出生,遊戲ID:天宇(後文不論遊戲內外都爾之為天宇),職業:道士。

2001年X月,天歌完結了他的初中學習生涯,被本縣的X鎮的一所二流高中錄取,迎來了他生命之中最重要的一個暑假。

因為這個假期,他今後所走的路將改變,他從網上瀏覽得知,不久前一個叫盛大網路的遊戲公司代理了一款叫《熱血傳奇》的網路遊戲,他打算利用這個假期去好好玩玩。

天歌家裡並不富裕,可以算得上有些貧窮,只是今年家裡生活有所好轉,天歌因為考得還算勉強,得到了300元錢的獎勵,作為暑假期間的零花錢。天歌用30元錢買了一張傳奇點卡包了一個月時間,用100元錢辦了張高階會員卡(正常上網2元小時,會員卡1。5元小時,高階會員卡1。2元小時。

天歌所在的鎮裡剛好有一所網咖)。第一次建了個小法師號,開始了他的傳奇生涯,在遊戲裡的殭屍洞(應該叫XX地方的礦洞,但洞裡全是各種殭屍,俗稱殭屍洞)認識了天宇這個道士,兩人雖然年紀差了四歲,但交談甚歡,這主要是因為天歌雖然只有15歲,但心理比較成熟、人也比較想事的原因,並且兩人都是誠信直爽之人。

天宇是X鎮一個個體商業戶的兒子,家庭條件算是比較好的了,人也算聰明,也剛好高考畢業在家玩傳奇,因為自己有電腦,所以上網時間也比別人多一些,級別比天歌這個經常呆在網咖的法師還要高上兩級。兩人在遊戲裡面的運氣都還比較好,打小白豬這樣的BOSS經常爆出沃瑪級裝備。

兩人同時意識到遊戲虛擬裝備產業的巨大商機,剛開始兩人都會把打到的自己不需要的好裝備拿出來賣給別人換成*人民幣,因為天宇所在的X鎮玩傳奇的當時比較多,天歌的物品都託天宇在X鎮賣,經過一個多月的時間,天歌共計賣出井中月一把700元;煉獄一把300元;戰神盔甲一件100元;龍之戒指一個100元;魔杖一把300元;三眼手鐲一個100元。共計1600元整,天宇的道士因為BOSS打得沒天歌的法師多,只賣出了1000元的裝備(因為是第一次打到的裝備換錢,所以記憶猶新,特別清楚。)。

但這些數字對他們還沒有事業的青年來說衝擊太大了,兩人同時覺悟,要是兩人組合起來專門挑戰一些BOSS的話收入將大大提高。天歌將賺來的1600元錢貢獻了600元給家裡,說是打遊戲賺來的,讓家裡也開心不已,玩遊戲居然還能玩出人民幣來讓家裡人感到驚喜。

但當天歌說要專門打遊戲賺錢時,卻還是受到了家裡的反對,因為再過幾天就要開學了,在長者的心裡認為,對於一個15歲的孩子,學業與賺錢當然是學業重要。因為他們當初讀書讀得少,把大學夢都系託在天歌的身上啊!對此天歌很是煩惱,因為他有自己的想法,因為一個多月的遊戲下來,他已經深深地喜歡上了《熱血傳奇》這款遊戲。

他覺得讀書是為了什麼?讀書是為了明智,讀書是為了做人,讀書是為了自己以後的人生有更好的前途。

他覺得已經達到目的了,自己的頭腦絕對不會比一些所謂的大學生、研究生弱智;也覺得自己做人也不會比任何人低等。

有些人讀到博士的高學位,身居教授的高地位,不還是會做出些禽獸不如的事,有些人身居高官,手握重權卻還是做出貪汙**之舉,論起做人自己不知道比起那些人高尚到哪裡去了。難道所謂的做人就是那些虛情假意的人情世故。

而講到人生的前途,眼前不是正有一條賺錢大道嗎,這樣的商機可不是什麼時候都有的,錯過了以後可就要後悔莫及了,而且就算是讀完大學拿到大學文憑,到時候還不是要為了生活賺錢,到時候又能賺多少錢一個月呢?

現在有這麼好的機會兩人配合好的話一個月賺上萬都有可能,並且算是無本生意,除了電腦和上網的費用,打出來的東西可都是錢。

想到這些一個秘密的計劃在天歌心中產生了。當天歌把這些想法告訴天宇時,天宇只是說:“真難想象出這些想法居然是出自於一個14(14是週歲、15是虛歲,但天宇老說天歌是小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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