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部分(2 / 4)

小說:紈絝千金 作者:連過十一人

長都同意了,所以共結連理不過是遲早的事兒,於是也不想隱瞞。但是汪必清一聽他因為聶無恨那種紈絝子弟拒絕自己的提議,不由得火蹭蹭地就冒了上來。每個做父母的眼裡,自家的孩子都是最優秀的,儘管實際上汪靜嵐也算是不學無術了,但是在汪必清心裡,那也比聶無恨那種人強幾千幾萬倍。

”老錢啊,你怎麼把女兒朝火坑裡推啊,有你這麼當爹的嗎?“汪必清不忿地搖頭指責錢正勳的不負責任。

錢正勳也上火了,心想你汪必清這麼大歲數的人了,怎麼結親不成就糟蹋人呢,於是反唇相譏道:”難道把女兒嫁進汪大人家裡就不算推進火坑了?“

”……“

”……“

於是,這兩個朝堂政敵,在早朝後的大殿外,就為這個吵起來了。雖說官員們都走了,但是宮人們還在,有人將這事兒告訴了大太監七福,七福又轉告了皇帝趙乾。散朝了還沒走遠的皇帝趙乾,一聽說自己的兩個得力重臣下朝了還在吵架,不由得樂了,趕緊帶著人馬殺回了大殿,並躲在一處大柱子後面,偷聽這兩個一品大員的爭吵。

要說趙乾為什麼如此樂意看到這兩個大臣吵嘴,也是有原因的。嚴肅一點的理由嘛,就是朝臣不和,他才能更好的把控朝政,朝堂才不會成為某個重臣的一言堂。滑稽一點的理由就是,他著實的不喜歡汪必清這人,有人能不買他的帳,跟他對著幹,這就等於間接的為自己出了氣,這是好事啊。

聽到這兩人吵架的內容後,趙乾更樂了,一個惡毒的點子在他腦子裡一閃而過,如果自己給這兩家的兒女賜婚,那麼結果會如何?趙乾知道錢正勳與汪必清私下裡是沒有什麼交往的,如果結成了兒女親家,那以後總難免湊到一起,趙乾有預感,這兩人只要湊到一起就會吵架,而且不吵個天昏地暗是不會罷手的。

況且,這兩家的子女的傳聞趙乾也是聽說了的,他對聶無恨也沒什麼好印象,這時倒是同意汪必清的說法,如果把女兒嫁給聶無恨,那真的是推進了火坑。汪必清的二兒子,雖然也不怎麼成器,但是跟聶無恨比,又強太多了,於是,趙乾決定做這個媒人了。

這個做媒的勾當,宜早不宜遲,宜快不宜慢,慢了只怕被聶無恨那小子生米煮成了熟飯就糟糕了,於是,趙乾悄悄地來又悄悄地離開後,回到延壽宮立即寫了聖旨,賜婚錢寶珠與汪靜嵐。

第二天宣讀聖旨的時候,汪必清與錢正勳都激烈的反對。汪必清是覺得恥辱,昨天被拒絕了,吵了那麼大一架,今天卻又成了,這多少讓人心裡有些不舒服。而錢正勳則以為是汪必清在他離開後折回延壽宮請的旨,對他這種小人行徑十分不齒。

但是聖旨跟口諭又不同,如果這賜婚只是皇帝隨口說的一句話,那麼這二人反對也許還有挽回的餘地,但是皇帝顯然是鐵了心要兩家聯姻,聖旨是早就寫好了的,能叫皇帝收回聖旨的人,現在都不在人世了,汪必清與錢正勳都是識趣的人,對於自己這顆腦袋十分重視,吵鬧一陣後,見皇帝坐在龍椅之上,陰沉著臉沒有任何改變主意的意思,也就只好乖乖的接了旨。

原本只是傳言的一件事情,被趙乾這樣一攪合,居然就成了鐵板釘釘的事了,可見權利的確是一件很好用的東西。

再說那錢正勳接了聖旨回到家裡,把皇帝的意思跟寶珠說了,寶珠起初根本不信,以為是老爹在跟她開玩笑,故意讓她著急,可是當看到聖旨後,就知道這不是個玩笑了,連忙央求老爹讓皇帝收回成命。錢正勳又把朝堂上他是如何反對的,又是如何同意的,跟寶珠講了一遍,寶珠也是個懂事的孩子,知道自家老爹是盡了力了,也不再糾纏,只是眼淚汪汪地回了自己的房間,然後悶頭倒在床上大哭了一場。

什麼逃婚私奔一類的,寶珠也在心裡也想過,她可以不顧自己的安危,可是不能不顧父母安危,那種為了自己一人的快樂就使得宗族蒙難的事情她做不出來。能嫁給與自己情投意合的人本來就是一種奢望,現在也不過是奢望破滅了而已,寶珠在心裡這樣安慰自己,可是卻忍不住地難過。

就在錢寶珠因為賜婚難過傷心之時,同樣被賜婚的汪靜嵐在家裡也吵鬧不休,並且做出絕食、逃跑等一系列的反抗舉動,不過都被汪必清殘酷地鎮壓了,而且這一次他彪悍的孃親沒站在他這一邊,而是與汪必清一起看緊他,不讓他有半點逃跑的機會。至於絕食,他愛多久不吃飯都由得他,汪必清還特地吩咐下人不許偷偷給他送吃的……

最後的結果是:這位誓死不從的二少爺,在飢餓中妥協了,被反鎖在房間裡的他,為了一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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