撕擄了,好叫不互相牽連。然而一家子人,最善經營者乃是林皓之父,仗其經營,方不致窘迫。分家固是分出了林皓這禍害,卻也是分出了林皓父親這錢袋兒。
林老秀才心痛半日,還是想斷尾求生,諸子分家。主意堪堪打定,要動身回家,褚夢麟將個禍根送了來,林老秀才險些沒叫氣死!洪謙卻眉毛也不動上一動,命林家僕役僱乘轎兒將銀姐送與她父母棲身客棧裡,肚裡暗道一聲晦氣,原本事已瞭解,大家你不提我不提,只當沒有這回事。褚夢麟又來這一出,卻將他架上火來烤!收了噁心,不收又是不給褚某人面子。
洪謙不得不修書一封與褚夢麟,道是:“彼既贖出,便是良民,未嫁之女父母尚存,豈有胡亂送人之禮?當歸還其父母,有何安排,看其父母行事。”
這褚夢麟收了書信,卻說洪謙:“刻板無情。”不拿女人當人來看,銀姐父母能賣她一次便能賣第二回,何如叫林皓娶了,總是兩情相悅。不顧正在尷尬間,卻於下朝時攔著洪謙要說話。洪謙道:“林皓父祖不喜,我如何能越俎代皰?豈不是笑話了?”
兩人你一言我一語,洪謙說話故意不壓著聲音,叫旁人聽了去。有知道褚夢麟癖好的,竟編排出褚夢麟看上銀姐之語。又將李長澤氣了一回,索性告病,使人喚了女兒、外孫來“待疾”。這是孝道,母子兩個立時便回。家中無了正妻,有錢那個小妾也覺受了委屈叫打了臉更不肯安生,褚夢麟再顧不上銀姐,回家來理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