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8部分(1 / 4)

小說:還珠之泉甄宮主 作者:開了

對偶那麼殘忍,明明對那幾位就那麼一副讓人看了就覺得欠扁的腦殘樣,可是對偶,卻是這麼一副強勢而不懷好意的奸詐樣……偶不服,偶不服啊……雖然他這樣子比較像皇帝,可是如果物件是偶,偶才不要咧,救命啊,偶的英雄,快點現身英雄救美啊…………

(月(奸詐的、得意的笑):不好意思,有些崩壞了……不過,偶家女兒這樣滴,就是該有個那樣的人,來降服壓制,不是麼?嘻嘻……泉甄(隨手就拿起尚方寶劍,開始追殺某人):偶叫乃說,偶叫乃虐偶……)

“按道理,‘君要臣死,臣不得不死’,方是正理。何況,泉甄還不是臣呢,只是個啥都不是的小女子!可是,正因為泉甄是小女子,所以,泉甄覺得自己沒必要遵守那一條。所以,泉甄只想說一句:若是這兩個條件,是極其無理、或者違反泉甄原則的事情,泉怎麼可能就此輕易答應?說實話,泉甄是個自私的人,救維娜,而只是出於一時不忍。若是因此將自己搭進去,實在是划不來,恐怕,除了紫薇格格這等善良之人外,沒人會這麼的……捨己為人吧?”

泉甄垂死掙扎著,明知道答應已經是勢在必行,卻還是忍不住為自己爭取一些好處。至少,要像張無忌那樣,在這兩條件內,加上一些限制吧?否則,她不是虧大了?話說,她真的不想跟皇帝打交道啊!特別是乾隆這種時抽時不抽的怪胎皇帝!

“哦,那甄兒想如何?”某龍開始口頭上佔便宜了。眉頭一挑,乾隆饒有興趣的問。他這一生,還沒有遇見過這麼大膽的女人!且不說她無權、無勢、無錢、無依靠,與他無關係,只是個小小的回族侍女——起碼在她的身份真正的為天下人所知道之前,就是這樣。而且,在這種已經處於絕對弱勢的情況下,她居然還能鎮定自若、面不改色的與他這個皇帝談條件,還真是夠大膽……也夠有趣的!果然,不愧是自己看中的人!

(話說,請注意這個條件——無權、無勢、無錢、無依靠,與乾隆無關係且處於絕對弱勢的情況下!所以,神馬小燕子,神馬含香,神馬太后,都排除在外……當然,如果,大家認為,吉娜的身份,是乾清宮女官。這也是一種“關係”的話,那麼,當偶神馬都沒說……)

“第一,這兩件事,不能是傷天害理、殺人放火這類的事情。第二,絕對不能違揹我的原則——我的原則包括:關係不近者,絕不捨己救人;心思不純者,絕不被利用到威脅自己性命的地步;極度厭惡之事,絕對不做!”根本沒注意到某人口頭上吃豆腐,泉甄將自己匆匆想出的條件,提了出來,倒是毫無客氣之意,“第三,除非自願,不能用我在乎的親人朋友威脅我,做一些不可能做的事。第四,任何事情,要求我做的時候,必須給予我充分的考慮時間。第五,若有意外,請參考第四條。”

“你這麼肯定,朕會答應你?”瞧著她一臉篤定的樣子,乾隆莫名的有些好笑。她就這麼肯定,自己會答應她?是天真?傻氣?不通世事?還是足夠了解後的自信?真的是,越來越讓人有一種探索的慾望了……

作者有話要說:這章夠肥了吧?都接近三千大關了···偶算對得起大家了吧?大家慢滿意不?滿意就出來冒個泡,否則,偶就當不滿意了,下次咱還是2000慢慢磨···(捂面···偶木有威脅木有威脅真的木有威脅···請無視偶···)

這倆只終於對上了,話說,腹黑甄格格VS強勢霸王龍,究竟,誰勝誰負?敬請期待···下章更精彩···撒花飄走···

第三十二章 指婚風波

最後的最後,自然,乾隆答應了。於是,維娜暫時安全了。泉甄被乾隆記住了。太后老佛爺生氣了。嚴嬤嬤差點受罰了。泉甄被禁足了。含香和蒙丹這對亡命鴛鴦沒人管了。小燕子和夏紫薇、永琪被關在宗人府的大牢裡了,福爾康將要被賜死了……夏風煦煦,一切是多麼的美好,正如含香初來京城時,那春光明媚的生機盎然。

慈寧宮。太后和藹可親的臉色,若是讓其他人看到了,還不瞪大了眼珠子,碎了一地的玻璃眼鏡!

當然,也許是因為,皇帝已經答應賜婚了!給誰?自然是皇后的養女蘭馨格格,和太后身邊的晴格格!

本來皇后給蘭馨看中的,是那個不知道什麼時候,已經名揚後宮的,十二歲“捉白狐放白狐”的,仁慈良善的貝勒,富察皓禎!可是,一聽到自己的未來額駙,居然是那個碩王府的世子、外面人稱貝勒的富察皓禎時,蘭馨幾乎是立刻出口拒絕!

皇后還有些不太滿意,本來嘛,這個時代的婚姻就是父母之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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