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0部分(1 / 4)

小說:網遊之妖花 作者:使勁兒

果然,衣服店一下子湧進一隊九黎城的巡邏士兵,足足有5人,而且全是清一色的80多級。目光如炬,凶神惡煞的很是威壓。一進來,老闆娘就指著月凝馨道:“就是她,就是她!”

“哪裡來的匪徒,光天化日也敢公然搶劫?”系統npc大刀喝道,手中的長槍就朝著月凝馨刺來。

月凝馨一想這人贓並獲的,想解釋也解釋不通啊,索性撒開腳丫子就直衝出衣服店。她是跑了,可身後大刀不會就此罷手,維護居民的財產乃是他們的責任。所以也都緊追不捨。回頭,她一看這架勢大大的不妙啊,追趕中還不斷有npc大刀加入圍堵。

不行。在城內,大刀只會越來越多,月凝馨只得往城外跑去,那速度叫一個風馳電掣,完全一副慌不擇路的架勢。簡直就是落荒而逃。

終於,在逃離九黎城後,身後沒有了大刀的追捕,月凝馨才得以喘了一口氣,趕忙掏出礦泉水喝起來,同時一條烤小魚。也在嘴邊。

我了個去,我這是招誰惹誰了?丫的連衣服店的老闆都為難自己,不過仔細想想似乎也不能怪人家。買東西本就將就個尺寸款式,只是月凝馨被當時的情況給焦急的,所以一時間衝動,這才造成被追殺的結果。

想想貌似這已經是這二次被系統npc追殺啊,第一次是乞丐群。那是一時衝動,幹掉一個乞丐。 如今看來九黎城是回不去了。正思索著要不要讓夢飛天送點靈石來,先修理下裝備再說。

咦,靈石,月凝馨這才想起來,揹包好像還有沒用完的靈石,猛一拍腦門,“我這個腦子啊!”她欲哭無淚,早知道就不用搶劫衣服了,更讓她無語的還在後邊,不開啟包裹還好,一開啟居然發現還有以前換下來的軟裘狐在。我了個去,我這是何苦啊,直接穿上不就完事了。

她哭笑不得,感覺自己在做夢一樣,揹包放著衣服,放著靈石,卻多此一舉的去搶劫,難道真的是被雷劈傻了不成。更嚴重的時,正當她在罵自己腦袋鏽逗的時候,一條不詳的提示音響起。

“叮…………由於玩家天小涯惡意搶劫系統店鋪,現被九黎城列為頭號通緝犯,所有九黎城玩家可追殺緝拿該罪犯,爆出該罪犯攜帶的任務品可在九黎城官府換取豐厚報酬!”

“???”月凝馨從來沒覺得系統提示音有這麼難聽,以前都是覺得很悅耳,這可能是第一次有厭惡感,也就意味著她以後都回不了九黎城了?

“叮…………恭喜你被動接受任務【死裡逃生】將面對九黎城所有玩家的追殺,直到爆完所攜帶的任務物品為止!任務時間為一個月,如果一個月都未被追殺,將獲得系統的超級獎勵!”

我了個xxx,月凝馨有想罵人的衝動,但最終還是沒敢出口,她現在是要制怒,再製怒,不然要被系統雷劈的。

不過,話說任務物品爆完就可以了嗎?那可以讓張雪她們殺自己,然後去換取獎勵嘛,犧牲下也不錯。想著,月凝馨開啟揹包,檢視起所謂的任務物品來。

【搶劫犯的日誌】型別:任務物品;作用:可在官府處換取高額獎勵;屬性:不可丟棄,不可交易,不可銷燬,不可裝備;數量:100份!

月凝馨頓時目瞪口呆,眼前一黑渾身無力,感覺前途無望啊,最後的一絲希望也被無情的掐滅。還以為可以讓自己人殺了,趕快洗白這個任務,居然沒想到這破系統,居然設定了100份的任務物品,這是要自己掉到0級去啊。

好吧,果然得罪了系統是沒什麼好下場,可是我不就拿了一件衣服麼,至於嗎?

當然,系統是不會同情和理解她的,一番感慨後,她覺得儘管前路坎坷,可生活還是要繼續,給張雪發個訊息先。

“雪兒,你還在地府呢?快點出來,到……呃,是逝水荒野來找我,記得順便找夢飛天要幾塊靈石帶過來!”月凝馨交代道。

張雪那邊也是哭腔道:“馨姐啊,還有一個小時,不過你不是沒死麼,你可以前去找夢飛天啊!”

“咳咳,那個我這邊出了點狀況,可能去不了九黎城了。”月凝馨尷尬說,她覺得今天一定是她最倒黴的日子。先被雷劈,後被追殺,更鬱悶的是日後,還要面對千萬玩家的窺視和惦記,這日子啊,想想就一片黑暗。

“好吧,那馨姐等我!”張雪也只得勉強答應下來,結束通話通話後,還小聲嘟囔:“不是說來接我的嗎?”

誠然,月凝馨到是想去接。可系統不允許了,當然在地府中的玩家是看不到外界訊息的,所以張雪到現在還不知道到底發生了什麼。這邊剛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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