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誰教會我打籃球,我不會否認,任何時候都不會,哪怕那老傢伙是個酒鬼,是個在街頭混日子的痞子,我都不會否認,一日為師終生為父這句話你這個美國老頭兒不會懂,但我明白,所以,這個問題以後不要在提。”
法爾克做為一個商人肯定是不懂這些堅持是為了什麼,但既然那小子不爽這種安排,他也不會那麼討厭,反正抹不去,那不如就利用一下。
雜亂的身份背景去不掉,那法爾克就打算趁現在這個機會把他強硬兇狠的一面打造出來,那小子需要有一個標杆性的形象樹立在球迷面前。
有什麼比打一架更好的做法嗎?或者也應該像艾弗森那樣跟喬幫主一樣的大神正面死磕一把,但現在沒有那個機會,不如就利用一下這次衝突。
能跟奧尼爾正面死磕,而且那小子一向在比賽中都是以強硬兇狠的打法示人,這完全就是一個爆發的好契機,NBA的球迷,對野性十足的傢伙,向來很中意,當初的坎普就是如此生猛爆裂,現在的陳鋒也是一樣的兇悍。
其實NBA的球迷現在看球,有一大半人都是衝著看熱鬧去得,他們巴不得場上有點這種爆炸性的場面出現,只不過斯坦恩的嚴酷,讓火爆的衝突場面變得少之又少,這讓那些狂熱球迷的腎上腺素也很少分泌旺盛了。
現在不少球迷看球都是這樣,前三節在餐廳和紀念品區域溜達,然後等著最後一節開始前入座,最後HIGH十二分鐘完事兒,收隊回家抱老婆。
不過拿奧尼爾當跳板這種生猛無比的事兒,也就法爾克能想的到,反正對這老傢伙而言,壓根就沒有什麼人是不可以利用的。
人活著,總是要得罪一些人的,就要看那些人是否值得得罪,反正陳鋒那小子已經惹毛過小皇帝,現在多一條大鯊魚也無所謂了。
一個也是毀,兩個也是毀,沒什麼不可以的,如果有可能的話,法爾克到是希望這小子能扮演一下全民公敵的角色,那樣可能更過癮。
法爾克是不知道中國有句老話,不招人嫉是庸才,當然,陳鋒那牲口也是太生猛了,他招惹別人的次數也著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