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部分(4 / 4)

小說:誰主金屋 作者:一意孤行

八月,螟。

徵吏民有明當世之務、習先聖之術者,縣次續食,令與計偕。

六年冬,初算商車。

春,穿漕渠通渭。

匈奴入上谷,殺略吏民。遣車騎將軍衛青出上谷,騎將軍公孫敖出代,輕車將軍公孫賀出雲中,驍騎將軍李廣出雁門。青至龍城,獲首虜七百級。廣、敖失師而還。詔曰:“夷狄無義,所從來久。間者匈奴數寇邊境,故遣將撫師。古者治兵振旅,因遭虜之方入,將吏新會,上下未輯。代郡將軍敖、雁門將軍廣所任不肖,芯又背義妄行,棄軍而北,少吏犯禁∶兵之法:不勤不教,將率之過也;教令宣明,不能盡力,士卒之罪也。將軍已下廷尉,使理正之,而又加法於士卒,二者並行,非仁聖之心∞閔眾庶陷害,欲刷恥改行,復奉正義,厥路亡由。其赦雁門、代郡軍士不循法者。”

夏,大旱,蝗。

六月,行幸雍。

秋,匈奴盜邊。遣將軍韓安國屯漁陽。

元朔元年冬十一月,詔曰:“公卿大夫,所使總方略,壹統類,廣教化,美風俗也。夫本仁祖義,褒德祿賢,勸善刑暴,五帝、三王所由昌也∞夙興夜寐,嘉與宇內之士臻於斯路。故旅耆老,復孝敬,選豪俊,講文學,稽參政事,祈進民心,深詔執事,興廉舉孝,庶幾成風,紹休聖緒。夫十室之邑,必有忠信;三人並行,厥有我師。今或至闔郡而不薦一人,是化不下究,而積行之君子雍於上聞也〓千石官長紀綱人倫,將何以佐朕燭幽隱,勸元元,厲蒸庶,崇鄉黨之訓哉?且進賢受上賞,蔽賢蒙顯戮,古之道也。其與中二千石、禮官、博士議不舉者罪。”有司奏議曰:“古者,諸候貢士,壹適謂之好德,再適謂之賢賢,三適謂之有功,乃加九錫;不貢士,壹則黜爵,再則黜地,三而黜,爵、地畢矣。夫附下罔上者死,附上罔下者刑;與聞國政而無益於民者斥;在上位而不能進賢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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