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耳邊是馬凱神經質的嘮叨:
“………那女的好豐滿,臉紅撲撲的,我一直跟她到樓道里………進了家門,她還以為我是搶錢的…呵呵…”
“為什麼是女人?”方木一邊換磁帶,一邊問。
“因為女人的血乾淨、柔軟,好吸收。男人的血硬邦邦的,太粗糙。”
“是麼,你怎麼知道?”
“哦?我自己這麼覺得。”
“那,為什麼單單是她?”
馬凱愣了一下,似乎從未考慮過這個問題‰了半天,他撓撓頭:“沒什麼啊,走在街上,看到她,就跟著她走了。”
“那你有沒有想過,萬一她家裡有人呢?”
“那就走開唄,我遇到過一次,那女的丈夫在家,還好我跑得快!”馬凱咧開嘴,嘎嘎的笑起來。
“吸血,”方木盯著馬凱的眼睛,“有用麼?”
馬凱的表情一下子變得鄭重,“當然∫還活著,否則我早死了。”
“那為什麼還要把血跟其它東西摻合在一起?光喝血,不是吸收的更多?”
“不,我不是變態殺人狂,我是為了治病。另外,”馬凱搔搔腦袋,“那玩意的味道也不怎麼樣。”
“吸血就吸血,為什麼要剖開她們的肚子?割開腕動脈不是更省事?”
“你不懂,”馬凱微笑著搖搖頭,“我喜歡那感覺,嘩的一下湧出來,那麼多,泛著泡沫,如果我的血能一下子這樣湧出來,讓我用什麼換都行。”
馬凱閉上眼睛,臉上是回味無窮的表情。
他在想什麼?在一望無際的血的海洋中暢遊?來吧,都是你的,蒼棉際。俯身下去,喝的飽飽的,不必擦嘴,不必擔心會枯竭±生多好,哪怕一輩子詛咒。
“說說那次吧,那個小女孩。”
“哪個?”馬凱一臉莫名其妙。
“被你殺死那個。”方木突然想吐。
“哦。”馬凱若無其事的向後靠在椅子上,“說什麼?”
“你已經殺死了那個女人,為什麼沒有吸她的血,而是選擇了那個小女孩?”
“嗬嗬,那個小丫頭。”馬凱咂咂嘴,“長得很漂亮,小胳膊圓滾滾的,面板很嫩,彷彿能掐出水來,脖子好細,我只稍微用了一點勁,她就昏過去了。”
“為什麼要殺死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