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只是提醒大家要考慮後果,這話也沒錯,上山的人是應該想好,有個萬一,可不能怨天憂人。學權啊,我看這樣吧,你兩兄弟不用都去,要不,你留在家裡守坦吧。”
吳正康:“對,你就別去了。讓學剛和我們去。”
吳學權:“誰說我不去啦?”
吳正康:“去也行,只是到時候你可別拖你哥後腿!”
吳學權:“這不叫拖後腿古人云:‘識時務者為俊傑’,我們到了山上也要看勢頭,真要是形勢對我們不利,我們當然要見機行事了。”
吳正康:“去,去,去!真是膽小鬼,還未出師,你就先講喪氣的話了。我看你還是別去吧。”
吳學剛:“對,你就別去了。”
吳學權:“不行,你到哪,我也跟到哪,反正我不能讓你一個人去!”
吳學剛:“哧,真是滑稽,他怎麼就是一個人了?我們不是人嗎?”
吳永:“正康,你不能少說一句嗎?”
旁邊一個小夥子也接腔了:“對,又沒人把你當啞巴。”
另一個:“他是兄弟擔心也沒錯。”
又一個:“怎麼沒錯,誰不是爹媽養的?就你們命值錢?”
正康見有人幫腔,腰桿子就壯起來了:“就是,沒種的別去,要去後果自負!”
好幾個年輕人一起叫道:“對,有種的就上山去!”
“好!古話說:‘一鼓作氣,再而竭,三而衰’我們上山就要抱定必勝的信心。既然決心上了,就不要瞻前顧後,我還真不信咱們就不能把自己的山爭回來,倒叫他們看咱們後嶺沒人呢!”大家回頭一看,吳臘不知什麼時候已站在門口了,經他這麼一鼓動,這幫年輕人馬上群情激憤起來:
“對,去把自己的山爭回來!走哦!”
說完,一群人一蜂窩湧了出去。人人手中串擔、檔柱、鐮刀碰得叮噹響。吳蠟看著吳學權出來,一把拉住了他,和他並排走了出來:“看著點你哥哥,當心他的莽撞脾氣!”
吳學權:“吳臘哥,謝了。”
吳臘大聲叫道:“你們先走一步,我拿了串擔馬上來!”
吳學權:“吳臘哥,那我們先走了。”
吳臘:“留心啊!”
吳臘出了會計室直奔自己家裡,他拿了串擔和鐮刀,沒直接跟上那群人,他繞過村邊的松樹林子,到了三里灣村邊,林新已在橋頭等他了。
吳臘:“什麼要緊事啊?這麼神神秘秘的?”
林新:“吳臘哥,小琴她老公要回來探親了,小琴想趁這個機會跟他把婚離了,可是,她總不能自己提出這個事吧?”
吳臘知道林新的意思,在江北一帶有約定俗成的規矩:男女雙方一旦有了婚約,提出解除婚約的一方就要賠償對方的損失——精神上的或經濟上的,解除既有婚姻更是如此了。小琴如果提出離婚,夫家就可以向她索取賠償。如果是夫家提出離婚,那麼,小琴不但可以如願離開夫家,還可以趁機敲他們一筆竹槓。吳臘並不把林新的如意算盤揭穿。
吳臘:“那你打算怎麼辦?”
林新:“我,我——我能怎麼辦?”
吳臘:“你看,現在我能走得開嗎?山上要打起來了。”
林新:“你就不用去了,我替你去!”
林新是三眼井大隊的人。本來,三里灣、後嶺、狀元牌樓三個大隊如果為爭山打起來,林新是局外人,但是,這裡還有個關節,說起來話就長了。
我國古代有一種畸形的婚姻形式叫“典妻”。又稱“承典婚”,民間乾脆比較直接地稱之為“借肚皮”說穿了其實就是借妻生子,它是封建社會買賣婚姻派生出來的臨時婚姻形式,它與現代社會中尤其是西方一些國家有一種叫做“借腹生子”的情況,有著異曲同工之妙。
早在南北朝時期,我國就有了“典妻”的現象,不過那時還不叫“典妻”,而叫做“質妻”或“僱妻”。所謂“質妻”,就是把自己妻子轉讓給他人為妻,以換取錢財的方式,但這筆錢財到了約定的時間是要歸還的,“僱妻”則是僱主支付僱金給女子的丈夫,在約定的期限之內,讓該女子作為自己的臨時妻子,到期將女子送回其丈夫,僱金不收回。
舊時典妻風的盛行,是由什麼原因造成的呢?“貧賤夫妻百事哀”,大多人典妻與經濟的好壞有著緊密關係。
“富人典業,貧子典妻。”被典者家庭往往經濟貧困,丈夫或因病或不務正業等原因而無力維持生計;而受典者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