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留在家裡,還在接客時把他鎖在壁櫥裡。剛開始小達利安又哭又鬧,於是她塞上他的嘴,直到他學會保持安靜。他在禁閉期間尿了褲子就會捱揍。被捕後的那天早晨,她向分局的一位警官報告說她的孩子獨自在家,社會福利人員確實因此帶走了他,他由於無人照看而成為州政府的受監護人。她認輕罪服刑六十天後出獄,卻沒有出席兒子的任何一次監護權聽證會。她拋棄達利安,繼續在各個城市積累被捕記錄——舊金山、洛杉磯、底特律。後來她也許改邪歸正,因為一九九六年以後就沒訊息了。她當時大約四十到四十五歲,有可能和許多慣犯一樣,年紀漸長,厭倦了職業罪犯的緊張生活。也可能已經死於非命。
29
後來我戴著耳機聽著磁帶在車上睡著了。我做了些古怪的夢,被耳機線勒醒後忘了個乾淨,到紐約時已經筋疲力盡。可是,這一天還沒過完。我從地鐵站走回家,看見一個像是臥底警察的傢伙走出一輛像是臥底警車的轎車。車是黑色的雪佛蘭,男人身穿黑色大衣、海軍藍正裝、白襯衫和紅領帶,但不是硬漢條子那種型別。他看上去很精明,戴無框眼鏡,嘴唇抿得很緊,臉上皺紋交錯。他開始花白的黑髮向後梳,對警察來說有點長。我突然毫無理由地驚恐起來,儘管我不停地對自己說你沒有做過任何錯事,但不知為何在我內心深處,還是有幾分矇矓但無法驅散的罪惡感。
“布洛赫?”他問。
“對。”我平靜地說。
“我是湯斯特別探員。”
“什麼事?”他向我出示證件,但我只看了一眼。我在網上搜尋資料時見過這個名字,對他的面容也略略眼熟:他是逮捕克雷的聯邦調查局探員。
“能給我一分鐘嗎?”他說。
“沒問題。”我儘量用低沉的聲音說,“上樓去喝杯咖啡?”
“沒時間。今晚我要飛孟菲斯。你要是不介意,咱們在我的車裡談吧。”他開啟轎車後門,沒有等著看我到底介不介意。我當然介意,但還是坐了進去,他跟著在我身旁坐下。駕駛座上的探員下車,方便我們私下談話,也可能是不想目擊我被折磨。
“書寫得怎麼樣了?”他問。我和他直視彼此,像是坐在露天汽車影院裡。
“挺好。”我說,“多謝關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