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部分(1 / 4)

小說:二流小說家 作者:宮本寶藏

作者:'美'大衛·戈登

第一部 二〇〇九年四月四日至十五日

1

一部小說的第一句是最重要的,也許只有最後一句能相提並論,因為最後一句會在你合上書本之後留在你的腦海裡,就像關門的回聲跟著你穿過走廊,但這時候已經晚了,因為你已經讀完了整本書。有很長一段時間,我在書店只要拿起一本新書,就會強迫症發作似的想翻到最後一頁,讀最後一個句子。我控制不住我的好奇心。我不知道我為何要這麼做,只知道我可以這麼做,而如果我可以這麼做,就必須這麼做。這是孩童的那種衝動——見到包裝紙就想撕,捂著眼睛從指縫裡看恐怖片。我們無法抵抗偷窺的慾望,哪怕是看我們知道我們不該看的東西,哪怕是看我們不想看的東西,哪怕是看會讓我們害怕的東西。

我希望能用一句強有力的開場白開始這本書,其中還有一個原因是這是我第一次用真名寫作,用我自己的口吻敘述——天知道這是什麼意思。我想確保我定下了正確的基調,與讀者建立了聯絡,讓你們站在了我的這一邊;建立了第一人稱敘事的親密感,這樣你們就會跟隨我的腳步,哪怕你們已經有所懷疑——雖說為時已晚——懷疑我屬於你們在英語課堂上學到過的“不可靠的敘事者”。不過請別擔心,我並不是,這也不是玩弄敘述性詭計的那種書。我不是兇手。如我所說(我說過了嗎?),這是個真實的故事,我打算坦誠相待。

直到此刻,我還只是個幽靈。我躲在假名和其他人的名字與臉孔背後。說起來,連這個故事從一開始都不屬於我。剛開始這是一份拿錢做事的工作,出版業內所謂的“口述代筆”。可是,敘述者已經離去,永遠化為鬼魂,不管我喜不喜歡,他都把故事留給了我。當然了,既然故事是我的,那麼誰又會浪費精力去讀呢?誰會在乎幽靈想說什麼呢?

可是,我也算是一名職業寫手,這是一個“神秘/懸疑”(按上架分類)故事,因此我想以古典方式用一個懸念開局,抓住讀者的心,把讀者變成人質,死也不肯鬆手,會讓你汗津津的手指整晚狂熱地翻動書頁。大致如下:

所有事情開始的那個早晨,我打扮得像是我死去的母親,十五歲的女學生/業務夥伴陪在身旁,我開啟一封來自死牢的信,發現一名連環殺手是我最狂熱的崇拜者。

2

我多多少少算個職業作家,二十年間真真假假講了很多故事。《淫慾》雜誌輝煌期的老讀者應該會記得我的筆名:蕩婦密語。有印象嗎?我有個情感專欄,主題是怎麼擺佈女孩,如何“攻陷”篤信宗教、性格高潔的少女,將她變成百依百順的性奴,又或者如何哄騙不肯配合的羞怯妹子,讓她們做出瘋狂的墮落行徑,手段通常包括鞭子、皮帶和花天酒地。我的女朋友珍妮經常星期天早晨躺在我們的床上邊讀邊狂笑,我忙裡忙外準備咖啡煮溏心蛋,她喜歡就著黃油吐司條吃溏心蛋。有時候碰到讓我撓頭的來信(親愛的蕩婦密語,我該怎麼請辦公室的姑娘在我身上撒尿,同時讓我老婆拍攝下來呢?),或者我忙著代筆寫其他東西(數不清的外包專案,例如老牌百萬富翁的股市秘訣、明星馴狗師“寫”的寵物飼養手冊),她甚至會替我寫稿。我們在珍妮的狗身上試過明星馴狗師的技法,但沒有得到那些技法在芭芭拉·史翠珊的西屎犬身上得到的效果。(編輯——拼寫錯誤?屎什麼?)該死的雜種狗還是我一喊“不!”就往我們床上蹦。不過我改頭換面把很多工具(電擊項圈,正強化理論,傳統的胡蘿蔔加大棒方法)塞進了變態性愛指南專欄。

事情發生時我已經追悔莫及,因為珍妮早就離我而去,住進布魯克林一幢褐石豪宅,嫁給一個真正的作家(所謂真正的作家,我指的是他功成名就,以真名出版真正的小說。珍妮和他合辦了《破格子呢大衣》,這份雜誌想問文學界一個問題:實驗寫作為什麼不能像獨立電影和非主流搖滾那樣可愛、不咄咄逼人、既離經叛道又能撫慰心靈?)。我在《秋日優勢一種》的封底看見了她的照片,這是她寫的小說(事實上是兩部小說,一部從第一頁開始,另一部從最後一頁開始,你一章一章或者一頁一頁前後切換閱讀,會看見一對情人單獨但平行的兩個故事:他們一次一次互相錯過,道路卻在不停交叉,他們搭同一班地鐵,夢境彼此交織,去同一家披薩店,吃同樣口味的蘑菇披薩餃,一個人的圍巾被風吹走,另一個人撿到……讀到小說正中間的一頁,兩人終於在一個秋夜相遇於布魯克林的一個街角)。再走兩步,在“店員推薦區”,是她丈夫同樣成功且開創新格局的小說《下界》(講的是一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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