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是作弊的多了,舉報的也多,官府必須得管一管。可這種事怎麼管呢?當時科技水平落後,考場裡又沒有攝像頭,你又怎麼知道考生是否作弊了呢?
辦法就剩下一個了:
搜身!
因為有的考生會把小抄兒藏在頭髮裡,所以進考場前,考生得先把頭髮打散,讓考官看個清楚。又因為有的考生會把小抄兒寫在肚皮上,甚至大腿上,所以你得脫光了衣服,讓考官仔細地檢查過之後,確信你真的沒藏小抄兒,這才允許進入考場。
所以當王傑興高采烈地來到考場門前的時候,發現他必須要打散頭髮,扒光衣服,像只煺毛的雞一樣,讓一大群怪男人看個清楚。當時王傑呆怔了良久,說了句:
吾寧曳履衡門矣!
掉頭就回家了。
你裸考,我拒考。
他說的這句話,意思是:老子寧肯餓肚皮,也不承受這等羞辱!
王傑罷考,急壞了當地的教育部門,他們苦口婆心對他做工作,卻發現這工作根本就沒法子做。
為什麼呢?
因為王傑是一個有真材實料的人,他讀書,只是為了探求學問,這個探求過程本身就是極大的樂趣,完全能夠自娛自樂。學問的樂趣與考取功名利祿,是不可同日而語的。別的考生進考場的目的,是求官,為了當官連打小抄兒都做得出來,還會在乎你脫光了衣服搜身嗎?而王傑卻無意於功名,既然對功名利祿不感興趣,又有什麼理由為此承受羞辱呢?
地方官發現工作不好做,一氣之下,就去找了王傑的媽媽,讓這老太太出來說服兒子。
六代培養出來的小神童
受地方各級領導的重託,王傑的媽媽就勸兒子說:乖二寶,傻孩子,媽知道你無意於功名,只是喜歡讀書。可生在這世道,權力壓根兒就不承認知識與思想啊,非得讓你在權力面前低下頭,才有得飯吃。兒子啊,聽媽一句話吧,你就低一下頭吧,媽求你了……
老太太接連央求了兒子幾年,萬般無奈,王傑只好再去考場,脫光衣服,向考官們展示了自己的肋骨身材,然後進入考場,果然拿到了名次。
然後他就因為太過鬱悶,死掉了。
王傑死後,留下一個兒子叫王倫,這卻是一個極為風雅的人物,工詩文,善鼓瑟,每至月白風清,一定要點燃一炷香,於清冷的月光之下,吧啦吧啦嘣嘣嘣彈奏上一曲。彈完了琴,還要引吭高歌,唱得開心,再寫兩首詩。
總之,白衣秀士王倫,小日子過得甭提多舒服了。
為什麼他的日子過得這麼舒服?
因為他不去參加科舉,不願意做官,人生最大的理想,就是一畝地,兩頭牛,老婆孩子熱炕頭,就是喜歡個鼓瑟讀書。
正當王倫的小日子過得快活之時,王倫的奶奶,也就是他爹王傑的媽媽,也是王與準的老婆兼師妹,忽然做了一個奇怪的夢。
這老太太夢到一個美麗的仙女,衣袂飄飄,抱著一個穿紅色衣服的小嬰兒,遞到了她的手中,說了句:把這個小嬰兒送給你吧,讓你們家族,世世代代榮華無替……然後就聽“哇”的一聲,王倫的妻子,生產了。
得知重孫子出生,老太太拄著柺杖出來,說:這個小傢伙,可是仙女送來的哦,就給他起名叫王華吧。
從王綱,王彥達,王與準,王傑,王倫,再到這個小王華,這已經是王家第六代人了。
小王華出生之後,仍然是承襲了王家的書香之風,拿起書本來過目不忘,而且這小傢伙,對人情世故洞若觀火,人品還極為端正。
史載,小王華六歲的時候,和小夥伴們到河邊玩耍,忽然看到一隻皮囊,小王華悄悄開啟,發現裡邊裝的都是金子。猜到這應該是在河邊歇息的人丟的,他就趁小朋友們還沒有發現之前,“撲通”一聲,把皮囊丟進了水中。
小朋友們問:剛才“撲通”一聲,是什麼聲音啊?
王華回答:我往水裡扔了塊兒石頭哦。
小朋友們就沒有起疑心,玩了一會兒都回家了。而王華卻坐在河邊,耐心地等待著,等不多久,就聽遠方有號啕大哭之聲,接著一個人呼天搶地地奔了過來,到了河邊就到處尋找。小王華問他:你找什麼啊?那人大哭著:金子,我的金子丟了耶……王華問:金子那麼貴重的東西,你怎麼會丟掉呢?那人回答說:我是喝多了酒,走到河邊洗腳,順手把裝金子的皮囊放在了一邊,誰知道……我的金子啊,老天爺,你這不是要我的命嗎……王華道:好了好了,乖,你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