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深深垂了眸子,垂手立在當中。默默的,仿似呼吸都變得清淺,一動不動。
他四下環顧一週,遍觀各式嘴臉,目中閃過絲冷芒。回頭再看她,嬌嬌軟軟的小人,孤零零立在場上,受人指指點點。
他目光落在她光潔飽滿的額頭上,她低著頭,額前的美人尖,精緻柔美。如初次召她近前,她也是這般,安安靜靜,埋頭藏了心緒。
他不喜她當他跟前,閃躲他的注目。即便是當下。
於是他深深看她一眼,繼而開口。打消旁人對她,方才興起的鄙薄。
“下官所為,當得搶親。情之所至,對她卻是極為唐突。之後必遵循六禮,另備下贄禮,周全禮數。連並登門,向她父兄親長謝罪。之於御前,下官明早入宮,當親自向吾王請罪。如此,殿下可滿意?”
之後的事,她雲裡霧裡,整個人跟做夢似的,被他如提線人偶般,散場過後,領上了馬車。
怎麼就成了搶親了呢?她怔怔然看他,一張小臉上,憨態十足。時而憂慮,時而欣喜。
搶親跟提親,一字之差,意思卻是天壤之別。搶親是早前,比前朝更久遠那會兒,男子擄掠心頭中意的女子,硬生生搶了結親。史書有載,搶親實為“擄掠親”。隨著後世六禮興起,搶親也就漸漸被“三媒六聘”所取代。當今除南疆極偏遠之地,還時興這般舊禮,時人幾乎早已忘卻還有“搶親”一說。
搶親的蠻橫之處在於,只論結果,其間禮數,一概不問。譬如當下,他一口咬定是他將她搶了來,自此之後,她便是他的人,名份已是鐵板釘釘,落定的事兒。至於古今於結親一事上的差異,他說了,先搶人,禮數之後補齊。
這般與“先禮後兵”,全然逆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