裡。
張鵬認認真真看了一眼,眉頭一皺:“韓總這是?”
韓義慢吞吞解釋:“你面前這兩個女人,打死她們,她們也還不出來這筆錢,林氏現在股票跌成這個鬼樣子,她們那麼點股份,也就值這麼點錢了。”
原來,按照拆借的合同約定,陳詩華和陳凌汐如果在約定的時間點,還不出對應的那部分資金,那麼她們所抵押的林氏和陳氏的股份將歸張鵬所在的投資公司所有,外加她們利用那筆抵押來的資金購入的林氏股份,也只有作為債務抵押歸還到投資公司的手中。而韓義提供的,是一份股權轉讓合同,略高於當前市面上林氏的股價,陳氏的更豐厚一些,畢竟運營者不是陳詩華和陳凌汐,算是一份厚道的出價。
“你們公司要的是現錢,拿著那些股權有什麼用?轉到我這裡,大家皆大歡喜。”韓義緩緩說。
張鵬凝神思索了一陣:“但是這可不足夠還她們借下的本金。”韓義是趁火打劫的架勢沒錯,他才不管,他只關心自己的損失。
“我只幫你盤活這部分現金,剩下的你自己找她們要啊,她們的房產啊,首飾啊,基金啊,那不是你最擅長的事情嗎?”韓義有些不耐煩,又點了點桌面。
秘書立刻乖覺地給張鵬遞過第二份檔案。上面密密麻麻印刷著陳詩華和陳凌汐名下的所有財產,詳細至極,連某年陳凌汐去參加拍賣會買回來的珠寶都名列其中。
“能不能從她們手裡要出來,就是你的本事了。”韓義撣了撣自己的衣服,“我不過就是幫幫忙,省的你找半天。”
“成交。”張鵬知道,股權這種東西,看起來很美好,他這裡是錢進錢出的買賣,現金才是他最需要的。能遇到韓義這種樂意立刻拿現金出來的金主,他巴不得立刻簽約。
至於陳凌汐和陳詩華與韓義之間的糾葛,和他無關,他只認錢。
韓義和張鵬就在陳凌汐和陳詩華的面前簽訂了合約,籤個字罷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