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06部分(3 / 4)

小說:狂仙(陳風笑) 作者:浪劍飛舟

說完這句話,他轉身向外走去,竟然沒有半點的拖泥帶水。

“你……你竟然敢出口威脅我?”明廣智一時間,根本壓制不住自己的怒火。

“我又沒動手,”高階天仙扭過頭來,淡淡地看他一眼,“陳真人沒有說,不得在集市上起口角……關於規則,我也很喜歡研究。”

說完這話,他頭也不回地走了,待走出集市,才又輕輕地留下一句,“集市很安全,不要隨便外出哦……”

三天之後,集市外不遠的地方,有人發現了一具屍體,經過辨認,大家識出,此人正是常年在集市混跡的強高強上人。

董毅對這個事情,還是相當重視的,距離集市不遠處死了人,雖然跟集市無關,傳出去總是不好,而且集市是浩然派的地盤,外圍也依舊是浩然派的地盤,於是他馬上彙報浩然派駐地。

浩然派的弟子來得也很快,巡查弟子更是一臉的鐵青,像是隨時準備發作的樣子。

驗屍的結果,讓大家鬆了一口氣——此人死於起碼三十六個時辰之前。

也就是說,發現屍體的地方,不是第一案發現場,極有可能是拋屍現場。

如此一來,浩然派弟子的責任就小多了,別人過來拋屍,自家沒發現,真不算什麼,大家都有儲物袋的,若是此人在這裡,經過一番打鬥,才被殺身亡,那問題就大了。

別人看著沒什麼感覺,但是明廣智害怕了,他是真的怕了,對方已經**裸地表現出了殺意:你不聽話,下一個就是你!

沒錯,集市是很安全,有種你就一直躲在集市裡!

能一直躲在集市嗎?也能!但是位面通道打通,可能需要數十甚至上百年,誰敢保證,自己就沒個出門的時候呢?

而且明上人從本質上講,算是個行商,雖然偶爾也做些打家劫舍的勾當,但是不出去做點低買高賣的生意,日子是熬不下去的。

但是問題的關鍵在於,他不能相信對方,按自己開的價格交易,自己可能走不出集市,可是……按對方的開價,就一定能走出集市嗎?

所謂強勢,那是全方位的,人家就是有這麼強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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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千零四十八章門下行走

明廣智也想過,把這些雷化石,在集市裡出手了就算了。

貨物出手,別人自然不該打他的主意了,就像他將第一塊雷化石,賣給了強高,所以倒黴的就是強高,他的貨物出完,別人也就沒有找他的道理。

但是話說回來,人家既然已經找上門來,他還要交易出去雷化石,那就是不給對方面子,萬一被遷怒,卻也是常事了。

這年頭很多事情,就沒個道理可講。

而且這個集市,雖然在幽冥界很有點名氣,可終究是黑市起家,現在受到浩然派庇護,卻也只是一個小小的稱派宗門,交易額真的……不算很強,鑑寶閣的人就公然小看過集市的流水。

唯一值得稱道的,就是集市的信譽了。

對於明廣智來說,集市的信譽……或者很寶貴吧——起碼他就是受到集市的庇護,才會對某些人嗤之以鼻的,但是集市除了信譽,也沒有什麼特別值得稱道的了。

流水不算少,但是跟大號的坐商相比,也就那麼回事了。

簡單一句話,這個集市想吃下這七塊雷化石,有點費勁,需求就那麼多——從總體的流水上來看,吃下雷化石不是問題,但是別人又不可能只買雷化石。

說到這裡,明廣智乾笑一聲,看向陳太忠,“我倆覺得,有點不太安全,所以前來投奔陳真人,做門下行走,請您收留。”

所謂的門下行走,其實就是僕從。比奴僕強一點。類似於下屬勢力的樣子。不需要下奴印,但是講究一點的,起碼要起個誓言。

嚴格來說,王豔豔跟陳太忠,就是類似的關係——雖然她自認是女僕。

陳太忠沒心思收留他倆,兩個中階天仙,真的只是負擔,可是聽到有人在自己的地盤上搞風搞雨。他心裡也很不舒服——合著我不讓你們動手,你們就覺得威脅人無所謂?

然而話又說回來,雖然心裡不舒服,他也不覺得自己欠了明廣智什麼。

我買你第一塊雷化石,雖然現在看起來,是便宜了,但是當時我不知情,也給了你急需的復顏丸,而且帶你出去尋找礦藏的時候,你挖到的雷化石。也全是你的,我沒有抽取任何的費用。

做人做到這個地步。不能說我不講究,對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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